imd wrote:
我倒是好奇這能告什麼?
告的成的話,以後老師都不能跟學生講請多用腦子作答了...
公然侮辱(刑309)。
成不成案就看檢察官,以本案來說,機會可能一半一半。
至於你舉的例子"跟學生講請多用腦子作答",也是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的,但機會應該更小一些。
llyujen wrote:
已備份。請等著接警局通知。
Fish wrote:
大批出現問題要招回在道歉,良率問題道歉啥?
你公司產品良率100%,或是你良率100%從沒做錯事或考試不是滿分的。
llyujen wrote:
同理:便當店賣了三萬個便當,才害20個人吃到住院,要道歉啥?
建商賣了一千八百間房子,才15間漏水,要道歉啥?
chanp wrote:
iPad螢幕壞了會讓你住院??
會讓你房子漏水??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滑坡謬誤
llyujen wrote:
請學會看前後文。
chanp wrote:
請學會用腦袋。
chanp wrote:
...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
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已備份。如果你時間太多,我陪你玩(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