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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2玻璃被摔破了~台灣有得修嗎?(文多)

看來雙方都有無心之過,時間就是金錢,走上法院保証花的成本高於一台新的ipad2,而且前面也有網兄可免費提供帶到香港去維修.請樓主退一步海闊天空!
vespa翔翔,
我最近也有在幫人處理水貨的問題,情況跟你的一樣.只是碎在不同地方.

我處理的是Wifi White 32GB 的愛拍兔,apple care的說法是這樣的.

你給爛掉的愛拍兔+用信用卡付299美金,然後他給你寄新的愛拍兔到美國.

他直接給你換全新的愛拍兔.

以上報價要另加自付運費跟保險.

美國企業對待消費者是很友善的,不像把台灣當成次等的那種.

你應該立刻跟你的友人要當初買愛拍兔的原始收據,看是在哪裡買的.

問到之後在po上來研究一下.

有時候覺得運水貨好像在做功德一樣.
IPAD2 16G WIFI
官方訂價也才1萬多
你願意花錢去砸水貨 這是你的問題
人家願意陪你1萬
我覺得很有誠意了

寄放時你又沒告知人家裡面有貴重物品
東西壞了 掉了都是你自己講的
我想除了你們之外
應該沒有任何人再寄放前看到IPAD2是好的 對吧
要揮 真的揮不清

另外不要怪人家口氣差
會去打工的小孩通常家境不好
體諒人家一下吧
我想那工讀生應該被他家長罵到臭頭

vespa翔翔 wrote:
回應一下您的疑問買夾...(恕刪)

你說得很合理,但你做的卻不合理

ip2放在包包寄在櫃台怎樣套量試用????????

cchahagenius wrote:
未告知有貴重物品
我聽他家長在放屁
不管有沒有貴重物品 客人寄放的東西就是不能用摔的
直接告店家or工讀生 以戰逼和(逼他賠一個全新的 或逼他想辦法修好)


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IPAD2再交給櫃檯時
是好的嗎
我相信樓主的話
但是
法官是看證據的
不是聽口講的
首先我必須佩服打工妹的誠實~

至少她沒回你"我怎麼知道你寄放前是不是好的"..你會更

不過I-PAD2用夾鍊帶裝~我也真配服樓主的心臟大顆= =

再來就是一般的這種藥妝店之類的應該都會有告示吧 貴重物品 請自行保管

我想就算真的打起官司 你沒盡到告知責任

而且也無法證明接受保管前時~你的i-pad是否完好

僱主 打工妹 樓主本身 分攤責任下來 我想也不可能賠到一台全新的錢

ps 坦白說我跟朋友逛這種店~貴重的物品一定都是不離身的

必竟那種開放的櫃子實在是沒啥安全感










であれば,彼らは何もできない自分の心を信頼していない心のすべての始まりです!!
你的法律常識有待加強
店家怎麼可能不負保管之責
兩造都已經成立寄託契約了
店家就應該盡應盡的注意義務
縱使店家牌子上寫著不負保管之責都有違消保法定型化契約條款而無效

回歸主題
店家很明顯一付事不關己的樣子
但別忘了民法188條第1項店家要與工讀生負連帶賠償之責
所以你也是可以直接對店家求償
當然店家賠你後他可以內部再對工讀生求償
但這又是另一段故事
至於賠償數額
就貴重物品之價值的確負有告知義務
很難要對方負全責
想想看如果你今天包包放了一百萬現金卻未告知
弄丟了卻要對方負全責
這要不是讓受寄人負過大之風險嗎?
如果一開始說明貴重物品價值
那對方也自然會更加注意不是
這時如果還是發生損害要對方負全責也比較合理

以上供參考



mlcat wrote:
其實不要説易碎品,一...(恕刪)
我覺得上法院你不會得到大於一萬的賠償
未告知內有貴重物品
一般賣場態度是幫你存放但是不負保管之責
就像停車場一樣車子丟了他也不會賠你台全新的
台灣應該沒得修
只能看說香港這個月底上市之後
拿到香港去修運費也比較便宜阿
不過都已經21號了哩
怎麼都沒有消息阿
難道真的要是4/29香港開賣嗎

ultrafisen wrote:
如果能力夠~選擇原諒...(恕刪)


原諒是原諒,懲罰是懲罰,請不要混為一談。
::: Fujitsu S7010D 14.1' / PM 1.7 GHz / 2GB / 100 GB HDD / Super Multi DV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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