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12345 wrote:
這就是矛盾的地方啊...(恕刪)
粗糙和光滑是相對的概念,
紙張相對於砂紙,
那紙張可以稱為光滑,
紙張相對於玻璃,
那紙張則稱為粗糙,
由於觸控螢幕不可能使用砂紙等級的粗糙度,
所以紙張觸感屬於粗糙,
玻璃觸感屬於光滑.
而嬰兒皮膚之所以稱之為光滑,
也是相對於成年人或是膚況不佳的人,
並不是語言上稱呼嬰兒皮膚光滑,
他就屬於光滑那一國的,
人皮的粗糙度很高,
接近紙張和水泥
證據就是人皮並不會像玻璃或塑膠那樣反射出具體影像
Apple為了畫面表現不要在有光害的情況下霧霧的
所以所有產品都是用鏡面也就是光滑面
另外亮晶晶的質感會令人產生高級感
這點在其他廠牌也都有跟進(鏡面螢幕)
但除了反光問題外
觸控感也因此被侷限
更別說筆觸感根本就是一蹋糊塗
這是蘋果的原罪也是包袱
Apple和Wacom哪個走專業路線我想已經很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