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因為目前是社會新鮮人,手頭有點緊
想說第二門門號工作上可以使用,又可以先以比較便宜的價格購買IPAD
上網比較後,選擇去中壢地標網通購買NEW IPAD搭配遠傳攜碼398半價方案
因為本身沒有多的門號,所以在7/17先去台灣大直營門市申辦了不綁約的200型月租方案
也問過店員能否立即攜碼,得到的答案是可以的
所以過了一天後,在7/18前往中壢地標網通購買NEW IPAD
到了門市後,店員替我查詢了合約狀態,告訴我合約已到期,可以申辦門號+IPAD方案
現場也填妥了合約與繳交雙證件影本,拿到了遠傳SIM卡與IPAD
檢查了ipad沒有問題後,付了折扣後的價錢,詢問店員是否還有問題,確認手續都辦妥後就回家了
因為回到到還有公事要處理,所以IPAD沒做網路開通動作,想等隔天在開通
沒想到在7/19下午一點左右接到了地標打來的電話
告訴我因為我的門號是新辦的,根據遠傳的規定,必須一個月後才能辦理移入
所以希望我前往門市支付辦門號所抵免的金額4500元
等到一個月後再幫我配門號,才把4500元退給我
因為是社會新鮮人,身上可動用的資金真的不多
所以才會選擇搭配門號的方式購買
現在叫我先拿出4500元對我來說有點困難
現場明明就已經確認過了,
現在突然接到這個通知讓我有點不爽
想請問各位,因為我的IPAD還沒有開通
我能夠把東西退回給他們嗎?
還是說我可以堅持我已經完成申辦手續了,請他們下個月再替我送件,折扣的4500元可以不用還給他們?
請各位替我解惑,謝謝
落到地的月 wrote:
告訴我因為我的門號是新辦的,根據遠傳的規定,必須一個月後才能辦理移入
所以希望我前往門市支付辦門號所抵免的金額4500元
等到一個月後再幫我配門號,才把4500元退給我
這不太合理吧,
你資料都填了,錢也付了,東西也拿到了。
剩下這些規定甚麼的是通訊行自己要確認好的事情,
再怎麼樣也不是你要負責的,
要是你現在真的去付了4500元,
等下個月他們配了門號不退給你怎麼辦?
或著他們根本忘了幫你配門號怎麼辦?
照理說你跟通訊行間的手續辦完了,
剩下通訊行和電信間的問題就不是你的責任了,
真要說也是通訊行自己沒有事先確認好,
怎麼會是要你買單呢?
落到地的月 wrote:
還是說我可以堅持我已經完成申辦手續了,請他們下個月再替我送件,折扣的4500元可以不用還給他們?
應該是可以的...
要不要辦已經是由通訊行決定甚麼時候送件的問題而已,
決定權已經不在你身上了,
就算遠傳規定一個月後才能辦,
那也是要通訊行一個月之後送件就ok...
所以基本上跟你沒關係,
你不需要把折扣還給通訊行,
因為如果妳真的傻傻的把4500吐回去,
通訊行到時候可以不認帳你也拿他沒轍,
因為你契約書上自己簽名有拿到折扣了,
就算上法院你也告不贏,
頂多當成詐欺案來辦,
但是你不能不認帳,
因為你已經簽名同意辦門號,
所以這部分通訊行是不會因為你反悔而有額外的損失的。
就好像我今天開了有效的支票跟你換現金,
結果我們辦完之後你因為銀行關門沒辦法去兌現,
還要求我先把現金還你等你隔天把支票兌現後再把錢給我,
有這種事的嗎?
我怎麼知道你老兄明天兌現完會不會跑路?
我支票已經給你了,而且是有效的支票,
那接下來你要甚麼時候去銀行兌現都跟我無關,
又不是我開期票給你,是你自己錯過銀行的時間,
這段時間的時間成本當然你要自己吸收。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