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到地雷的iPad2買家,如果總公司說可以退3000元,應該合法的經銷商都有義務履行,
這些錢如果是經銷商出錢,表示經銷商進貨前有和總公司簽署相關協議,必須履行義務;
如果是總公司出錢,那經銷商應該很樂意(也有義務)協助消費者退錢;
現在顯然有些經銷商不願意退錢,為什麼呢?
如果有的經銷商可以退,有的不可以退,
是不是應該公佈一下,那些可以退,那些不能退,
不能退的原因是什麼呢?難道他們是水貨商嗎?
不可以退的經銷商是不是應該賣便宜點,
因為他們銷售的東西保障條款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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