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關於新機折封背面刮傷,各位怎麼看待…

如題…
我想大家都知道,遇到這樣的問題,真的很嘔…
但偏偏買的是Apple,是閃亮亮又硬的Apple
任何通路都會官方式的回答~
抱歉,Apple沒辦法退換貨…

今天去逛賣場時,就看到這樣的事
當下拆新機,結果背面有小小刮傷
apple的服務人員一再解釋沒辦法換
只看到客人一直在咆哮…

不論賣方以任何的角度來說,
功能無損、apple賣的是創新、以不良率來說這樣合理的…
最終就是…不能換

以買方的角度來說,
我花錢就是要買高品質的東西,而不是買一個瑕疵品…
(今天那位客人說的其中一句話)

到底…關於apple的瑕疵品到底怎麼認列?
apple這類的事,每家通路都在上演,不換就是不換…
明知道的客人還是要買,遇到了再來咆哮…


這到底… 是台灣人不夠理智?還是apple太硬?
2011-06-04 2: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背面
因為喜歡apple的東西,所以特別重視它的品質,也所以特別放大任何的缺點。

如果這是常態,而你又很喜歡的話,我想,只能接受它。


我是這樣想的,刮傷總比螢幕裡有灰塵好,刮傷總比四處漏光好

選個傷害最小的,接受它,至少刮傷是包膜或保護套一套上去就看不到的。

但若是我說的螢幕有灰塵或漏光問題,想不注意都難...


刮傷、漏光、螢幕有灰塵等等都已是常態......

唉.....能怎麼辦呢.......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其實以法律的角度來看,還是可以換的
買賣是雙方的契約,消費者和代理商(不是蘋果公司,而是賣場商家)
先說有刮傷、入塵不能換的規定,即使事先用定型化契約來簽,有很大的可能會被認為顯失公平(消保法第12條)而無效
這個定型化條款如果無效,就回歸買賣瑕疵擔保的規定,消費者是有權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的(民法364條)
買賣契約存在於消費者與代理商,所以蘋果如何規定,其實和消費者無關,如果代理商真的不願意換,請向消保會申訴吧。
耳機+mp3心得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0&t=1486069&p=10#18575591
他的基礎建立在民法第354條第一項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遇到的第一個問題-
瑕疵有減損、滅失物之價值、通常效用、契約預定效用!
同條但書-
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訴諸法律,認定上可能在該瑕疵是否減損物之價值(例如,已經到達藝術品的級別)
其他主張似乎無法切入!!

Rostow wrote:
任何通路都會官方式的回答~
抱歉,Apple沒辦法退換貨…


燦坤給換貨兩台
而且並且願意退款

光華燦坤交貨ipad2經驗
已搬至 Yuxian BLOG,標題 + yuxian 就可以搜尋到。
blak0131 wrote:
訴諸法律,認定上可能在該瑕疵是否減損物之價值(例如,已經到達藝術品的級別)
其他主張似乎無法切入!!


其實這個主張應該以交易習慣來觀之
如果電腦有刮傷、入塵,在市場的價值一定會降低,你看y拍、露天如果手機、電腦有刮傷的價格,絕對是不同,價值和沒刮傷的相比勢必有減損
而且是獨獨蘋果有這樣的規定,其他hTC、三星就沒這樣的規定
當場開當場檢查,這事實認定完全無爭議的情況下,蘋果這樣的規定真的是顯失公平了
耳機+mp3心得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0&t=1486069&p=10#18575591
小弟我也買了ipad2

一入手就只檢查有無亮點、漏光



其他....

刮傷這種事

小弟實在一點都不在意!


當然

每個人對「ipad」的看法都不一樣

單純個人看法!
套句 本站經典 你可以不要買 ?

Rostow wrote:
如題… 我想大家都知...(恕刪)
Rostow wrote:
如題… 我想大...(恕刪)


開箱驗貨前店家看有沒有事先說明,沒是先告知就是當場換到滿意,有講就尊重店家規則。
不滿意在排一次,或是到別間買就好,反正還不就是第一波貨少,退貨多就會減少營業額因為到貨量有限,還有人扯什麼會要員工自己吸收,要是那麼可惡也要員工自己向勞工局申訴吧。

版上有人是燦坤沒事先告知,然後開箱後驗不過才提出只能開2台還是3台,這是那個店長自己訓練不足。帶手套幫客戶開箱難道是帶心酸的,指紋都那麼在意卻要顧客不要在意刮傷?



我人在加拿大 前陣子買了一台ipad2結果也是背面有五到小刮痕, 我拿回去apple store他二話不說就給我換了一台新機, 這台就完全沒有任何瑕疵!

難道台灣的apple這麼不負責嗎 @@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