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買了實體 CD或DVD的人,聽過或看過裡面的內容後會加以轉售,換得一小筆金額。然而,數位版音樂能夠轉售嗎?對美國一聯邦法官而言,除非獲得版權擁有者明確同意,否則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報導,美國一聯邦法官上週六判定,美國新創公司ReDigi不得讓用戶在它的平台轉售他們從蘋果iTunes數位商店等購買的數位音樂檔案。
關於美國環球音樂集團(Universal Music Group) 旗下的Capitol Records音樂公司與二手數位音樂與電子書轉售平台ReDigi之間的官司,美國紐約地區聯邦法院法官Richard Sullivan認為,將從iTunes、亞馬遜、或其他數位音樂平台購買的數位音樂檔案轉售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而且讓未獲得授權的檔案在網路傳輸的ReDigi平台也侵犯了唱片公司的音樂重製權。損害賠償金額稍後將會另行公布。
ReDigi是個2011年成立的二手數位商品平台,可讓用戶上傳並轉售他們從像蘋果iTunes等數位商店購買的音樂或電子書。ReDigi表示,它可在偵測到用戶上傳要轉售的檔案時,便將原始檔案刪除,但美國環球音樂集團(Universal Music Group) 旗下的Capitol Records音樂公司並不相信這個說法,便在2012年對ReDigi提出侵權告訴。
這起官司相當受到唱片公司、電子書作者、數位平台等各方的矚目,因為ReDigi引用了美國「第一次銷售原則」(first sale doctrine),表示合法購買如書籍或音樂專輯等商品的人有轉售等處理權利,因此,合法購買者可將商品在二手市場轉賣、借給朋友、或捐贈給圖書館等。但問題是,這項原則是否適用於數位商品,當時並沒有定論。現在,Richard Sullivan法官明顯不同意ReDigi的說法,表示,在ReDigi平台下,想要轉售數位音樂的消費者得在該平台的伺服器上產生一個副本,才能轉賣該數位音樂,因此不適用「第一次銷售原則」。此外,「第一次銷售原則」只限於唱片等實體物件,而ReDigi銷售的不是這類實體物件,而是重製且受到著作權保護的程式碼。
ReDigi表示對這項判決感到失望,將會提出上訴。此外,它也表示,這項判決針對的是ReDigi第一版,不是ReDigi更新版ReDigi 2.0,也相信到後面幾版,ReDigi一定會符合著作權法的要求。
另一方面,數位權利維護者對這項判決相當擔憂,認為這幾乎可以完全否定二手數位市場的合法性。
來源:NY Times、cnet、Bill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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