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想買個品牌耳機,發現SENNHEISER,SONY都還有人大喇喇的賣仿品,這應該有刑責吧!怎麼還有人這樣冒險販賣,真搞不懂...有人買過嗎?
就我對這方面的了解(我一直很反感兩大拍賣平台的藍光光碟盜版橫行,站方完全不太管的行為很看不過去)
警察會推說,這種源頭追到最後都是在對岸!在對岸!所以就辦不了,也就是無解,也就是沒必要去管,因為管了也變呆帳(我懂這名詞,我不知到破不了的案子有沒有專有詞)
二來是以盜版藍光來說,一般民眾只能向拍賣方撿舉,你不能向警方或保智還啥的單位"告"他們(盜版商),因為要告要由"台灣進口代理商"或是"所有權者"的身份才能提告,拿藍光電影來說,就是要"得利影視"或是"福斯"或是"華納"那種才能告
兩大拍賣平台根本管理員請好玩,我撿舉10件有下架1件就偷笑了!重點也不會停權問題賣家,我要是管理員,我不用等人家撿舉,我就主動查,而且有人撿舉,我會把該賣方所有盜版刊登全下架嚴重直接停他權,不過我大約也猜得出為啥站方不太管,因為管你賣什麼有問題沒問題的貨,我有刊登費手序費賺就好了!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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