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arroom wrote:你還是把內文看仔細吧 雖已分立門牌但只要能舉證為共同生活...... 你是不是少看什麼了???顯然是眼睛沒睜大哦連首要第一條件都沒看到有閱讀障礙的話我可以大發慈悲幫你翻譯一下
第四台業者普遍認定只要不是他們工程師接線的,就是偷接。以前類比信號未中斷時,父母住一樓,而我住五樓,二三四樓都不是自己的,所以我從第四台工程師拉進一樓電視的地方開始分接給一樓的第二,三,四台電視,搬到自己搬到五樓後,再把第四台電視的線拉到五樓,很搞剛的走電信管拉到五樓去,一直看到類比信號中斷,請第四台來加裝數位機上盒時,樓下三台電視加裝三台機上盒,第四台機上盒請父母跟工程師說明,加裝的錢會付只是裝機會在五樓,工程師同意後請我們撥電話給第四台說要裝第四台機上盒時,要指定原工程師,就這樣兩個地址四台機上盒沒有多收一戶的錢。
要互通...要互通...要互通!!!文意只以自己有利的解釋不用看前後嗎?自己找了規定,然後以自我意思解釋 既然你還是要照你的意思解釋你不會拿NCC規定以你自己的解釋去打臉業者爭取嗎?????還需要自己接線還嫌麻煩嗎?
idcarroom wrote:目前會直接跟第四台...(恕刪) 你說再多也沒用現在都改數位有線了不像傳統有線一樣分接後就可以看現在還需要數位盒來解碼才能看所以你就算分接再多沒多的數位盒你還是看不了很多人都提到這一點了你還一直固執有的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