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常去的是高雄市中正體育場,現在晚上微風徐徐,
所以飯後去運動場運動的民眾蠻多的,小孩.老人.婦人.年輕人.夜跑團.
夜跑團的成員們,總是利用運動場的最內兩圈進行跑步練習.當然速度上也是快上許多
當然我是習慣跑外圈,所以大家相安無事
.
但今日我又聽到,夜跑團的大哥們,
對著前方跑很慢的民眾喊著:[前面的美女,請讓開,你們跑太慢了],當然他不是對著我喊,
但是口氣之沖,我是蠻想替其他人罵回去的,
而前幾天,則是對著小朋友,很兇的喊
次數不計其數,
.
所以,我想知道的是,體育場有內圈是專屬夜跑團的規定嗎?
如果有的話,其實口氣可以好一點,大家可以體諒,甚至說聲對不起.謝謝.也很感激您
如果沒有的話,我真的蠻想對你幹譙回去的
不要懷疑就是今日晚上八點半時後在高雄中正體育場發生的事情
是有這樣的跑道禮儀,但往往因為跑者處於少數,變成多數不遵守的人在長久的積非成是下,形成了一股多數暴力;跑道本就該讓跑者跑步,卻被大家拿來走路之用,走路就算了,還三五成群並排聊天、戴耳機還低頭滑手機的,說真的,因為他們常常走一走就一直變換到其他跑道,我真的好怕撞到他們啊!
只是沒有公權力能介入,跑者再怎般無奈也莫可奈何,只能言語勸說囉,但對方聽不進去,也千萬別用暴力相待!
又開始下雨了,看來這幾天操場跑道又會湧進一堆人撐傘在雨中漫步了,好不浪漫啊!!!
中華民國100年5月27日高市體設字第1000003583號函訂定
一、開放時間為每日五時三十分至二十二時。
若舉辦活動,視活動內容提早、延遲或暫停開放。
二、嚴禁各式車輛、嬰兒推車或攜帶寵物進入場內。
三、進入場內請穿著適當之運動鞋及服裝。
四、場內嚴禁非田徑類活動。
五、未經許可及指導人員在場,不得使用場內器材設備及進行投擲鐵餅標槍、鍊球等危險性練習活動。
六、穿著釘鞋練習時應使用短釘,並注意安全。
七、場內嚴禁喧嘩嬉鬧、追逐等危險性及妨礙他人活動之行
為。
八、場內嚴禁吸煙、飲食及任意丟棄垃圾行為,以維環境之
整潔。
九、使用期間應注意安全,如有毀損場內器材設備,應負修理賠償之責。
十、使用期間如有違反管理須知者,得隨時停止其使用,不服勸導者,必要時得報警處理。
以上十條之中,有關係的條文應該就是第四條跟第七條啦,
在跑道內散步應該很清楚不是屬於田徑類項目吧,更何況是在雨中撐傘散步呢?
撐傘具有危險性又會妨礙他人運動,台灣人的一個特性就是隨便啦,管他的,不為他人著想的思維,
有些操場的使用規範有規定1,2跑到為快速道,3,4跑到為慢速道,5,6跑到為散步道的明確規定,
但是這裡沒有,但是潛規則就是如此,就好比高速公路車道一般,內車道是快速道也是超車道,
外車道是慢車道,最外側的是龜速道跟大貨車專用道是一樣的道理啦,
其實在跑道就是依照這樣子的道理在走是很正常的,但是在車道就會常常看到慢車開在內車道又死不讓路,
造成後面大塞車,這就是台灣人常常犯的毛病,而且比例還很高,後面有車跟著就自然要讓道換到二線開,
或是超完車後就換二線開會很難嗎?只能說水準不夠啦。同樣道理後面有人想超越你,
為何要死佔在1,2跑道呢?就自然退到3,4線就好了,這個也是基本素養,人家在練速度,你在慢慢跑,
為何不讓呢?還要等人家開口,說真的遇多了這種不讓道的人口氣也會變差,我也覺得很正常,不用去怪別人。
其實這些觀念都是基本國民的素養跟禮貌,沒有這些觀念的人就會覺得怎麼可以趕人甚至口氣不好,
換句話說,當你擋到後面的人跑步你有說不好意思或是對不起嗎?你可能只會抱怨對方口氣差而已。
大家都是互相的啦,共處在一個環境中就必須要有共同的認知才能相處平安啦。
在車道上還有一種狀況就是自己覺得在內車道我已經開100啦,我就覺得我沒有龜速也不給人家超車,
真的很多人都是這樣子,所以台灣塞車這麼嚴重也是因為這樣子的觀念,
正確的開車觀念就是後面有車跟著不管你時速多少就趕快讓道吧,除非你後面都沒有車子跟著你,
就是這個道理,所以內車道就是超車道很多人還是很喜歡霸占內車道,說實話我以前也是這麼認為,
反正我已經開100公里了,後面想超車就不讓道,搞得大家都從二線超車,交通大亂沒有章法,
警察也不管,電視也不多做宣傳,教育不夠啊,觀念的導正需要一段時間啦。不好意思,有感而發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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