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工作是輪班性質,今天夜間下班在返家的路上,
有名身穿暗色(可能是黑)上衣及下褲於馬路機車道上跑步,
由於該路段沒甚麼路燈,我一直到接近他時才發現,當時又飄著細雨
當下真有想要幹譙他的衝動。
若您有於夜間路跑的習慣,請您慎選地點,還有穿著,
健身的同時請注意自身安全,也請尊重用路人。
夜騎的朋友要多留意喔!不論法規是否會開罰,都應該要加裝反光設備於車體及身上,保護自身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9條和128條,明確規定自行車應該加裝燈光與反光設備,並在夜間行車時打開燈光。台北和彰化分別發生自行車因未加裝照明設備,發生車禍被判刑案例,值得車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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