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今年是在活動咖EventPal2014旗津山海路跑報名網站
在簡章內的「加碼好康」完賽紀念品有「陶杯」、「藝術玻璃-獎牌」
加碼好康-完賽紀念品

然而當天好不容易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卻只領到「陶杯」,經向主辦單位高雄市民政局、承辦單位高雄市旗津區公所反映,竟稱「藝術玻璃-獎牌」是只有前十名之跑者才有,想請問簡章內並沒提到這一點啊?!
主、承辦單位事後任意解釋簡章的內容,顯有違誠信原則,希有參加之跑者能向主、承辦單位極力爭取應有之權益,否則日後連公家主辦之路跑也不能採信。
武志 wrote:
今年是我第三次參加這...(恕刪)
武志 wrote:
今年是我第三次參加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