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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上該有的互相尊重

basslunacy wrote:
由於最近在減肥都會去...(恕刪)


樓主的情形我可以體會,如果跑個20圈以上,那就等於最少要超20次車,如果是下午到吃飯前那段時間,超車次數就會更多,難怪樓主會有感而發。

與其說相互尊重,不如說相互間的默契。就像版主所言,我也有去過有貼公告運動場:「跑步的跑內圈,走路的靠外圈」,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有的還有公告單數日和雙數日的方向不一樣。

我去過的運動場,跑得快的都是往內圈集中,跑得慢的就往中間一點,最外側的都是用走的說........

所以,樓主您可以向運動場的管理會建議。
basslunacy wrote:
文中我有說只要人家快跑到接近我我就會主動往左閃或者往左靠,不管是快走散步還是跑步的人我都一樣會這樣做,但我同樣希望這些使用操場的人可以往左邊靠一下,而不是眼神往我這邊青一下........


標題是"互相尊重"
結果鄉民問你怎麼沒有尊重別人,都是要別人尊重你要閃你,你又回覆這段話@@
一直鬼檔牆嘛~你還是一直強調"跑步的人最大"~散步的都要閃你就是了,然後你又舉例說當你是散步的人的時候你也會去閃跑步的,
搞半天你的中心理念就是"所有在最外側散步、快走的民眾,都要讓給/ 閃過 跑步的人"
basslunacy wrote:
由於最近在減肥都會去...(恕刪)

我也常常去跑PU
沒人規定一定要跑最外側
你以為是高速公路開車?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STAR=YGG wrote:


原來在老美也是有...(恕刪)


其實也只是喜歡隨便看看而已,但卻看到"水準"來"水準"去的,忍不注回一下

不知大大都在哪個國家城市跑?可否告知一下...
不過我還不知道是自動繞道有禮貌呢?還是喊"LEFT"有水準?
畢竟我也只是個普通人只能以自己的眼光看世界
總不能說我吃的鹽比別人吃的飯多...

但我想也許角色地點對調一下,
又會聽到有人說國人真沒禮貌只會在後面大聲嚷嚷"LEFT"
不像國外都會自動繞過去...

最後我只想說"有些事情若不是確切是非,那就只有入境隨俗"並沒有水準問題
但若無法入境隨俗而自以為高一等,那誰沒水準就很易分辨了


我想樓主所要強調的是「相互尊重」這個觀念。
看了許多人的回覆,發覺,這個觀念在大家的心裡還是很缺乏的!
不是說其他的人應該要自動讓路給樓主,而是大家回答的語氣。
言論自由並不表示你可以說些傷害人的話,或是想要怎樣就怎樣,尊重還是要有的!
再等個50年,也許更多人才會更重視這個觀念吧。
basslunacy wrote:
由於最近在減肥都會去...(恕刪)


你可以掛鈴鐺啊,背後背個牌子,上面寫「聞聲讓路」...被你超過的人以後就會學乖了。啊~~~因為是傍晚,字

最好用螢光筆鑲邊,如果用LED更佳,如果你要效果好的我建議用菲力普的,要便宜的話,家樂福自有的也可以。

要更酷一點,就舉聖火啊,遠遠大家就讓路。
我用600D寫日記
lucas0903 wrote:
其實也只是喜歡隨便看...(恕刪)


我相信不管入哪個國家的境、隨哪個俗
應該都不會指他人口腔為肛門叫做有水準
您說是吧
所以我相信誰沒水準的確很容易分辨

美國長島

喊一聲跟自己繞道哪個好?我前面解釋過了
慢的人往右一點,快的人往左一點一起完成超車動作,而不需要快的人整個自己繞出去道路,
更別提有時原本就有人並行
這樣在路上慢跑時可以減低事故
並沒有人要慢的完全把路讓出給快的
大家各讓一點,互相尊重
而不是路是我的要人自己閃開




lucas0903 wrote:
最後我只想說"有些事情若不是確切是非,那就只有入境隨俗"並沒有水準問題

原則上您說的是
原則上..

很多事情究竟有沒有確切是非其實很難講
20多年前打老婆小孩叫做人家家務事別管
現在則有家暴法
如果打老婆不叫沒水準,20多年前若有老外來台是不是也該隨一下這個俗?

路邊辦桌很熱鬧但也是我們的習慣,我相信很多人都吃過
可是因為食物中毒太頻繁又妨礙交通,所以北部已立法禁止
可是南部還是很多人結婚辦在路邊
你覺得這要歸在是非還是習俗來討論?

我個人意見是要看有沒有道理、有沒有適切性來決定
原車道的人偏一點點讓些路並沒有損失,也讓超車的人減低危險,這是理性的作法
讓人的有一天也會遇到比你慢的,你也會遇到別人需要讓你的時候
你永遠都不是跑最慢的
就如同永遠有比你的快的車子一様
把路佔住,那段時間路就是我的,我不太能理解台灣有這種習俗
在這裡回文的我想很少有持續跑步習慣的人吧,其實在跑道上,大家必須有一個默契,或者說是不成文的規定也好,就是不管是去那裡散步的、聊天的、遛狗的、玩小孩的等等,請把跑道的內側一或二道,空出來給速度快的跑友,問題是大家都不懂,就算體育場有告示大家也不鳥,社會就是在彼此互相尊重的基礎下,才能得到和諧不是嗎?今天你可以說我為什麼要讓,我想你也可以繼續不讓,但是既然是“跑道”,僅僅讓出一道給跑友會過份嗎?我想可能也不是故意不讓的問題,只是大家還沒有這個習慣,那就從你我做起吧。
HappyBB wrote:
我想樓主所要強調的是...(恕刪)



很高興你有了解我想表達的意思.........
開車跟在跑道跑步是不一樣的好不好


樓上b兄一下子拿國外來比
現在又要分南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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