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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七星登山王」活動違法?


bartholomew.simpson wrote:
> 「觀光遊樂業舉...(恕刪)


樓上說的真好,說實在的,某樓一直帶風向,其實只是想要逼迫陽管處而已,

跟主辦人一樣,認定公家機關就是軟柿子,要跟他對賭,賭贏就賺翻,

也不過就是台灣人的劣根性之一,愛賭而已。

說實在的,要跑就去跑大家都成年人出了事情自己負責就好,

可惜愛賭的人會有附帶牽拖的個性,出事就會牽拖到政府要國賠。

我FB上也有不少越野跑友要豁出去堅持跑下去,

我也沒有叫他們不要去,就尊重而已,

畢竟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才是成年人,不是嗎。

人民團體法58條
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撤銷
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
重大者,得為左列之處分:
一、撤免其職員。
二、限期整理。
三、廢止許可。
四、解散。
前項警告、撤銷決議及停止業務處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得為之。但為
撤銷決議或停止業務處分時,應會商主管機關後為之。
對於政黨之處分,以警告、限期整理及解散為限。政黨之解散,由主管機
關檢同相關事證移送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前項移送,應經政黨審議委員會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認有違憲情事,始
得為之。
務必請認識蔡主任的人轉知,別為了賭七星登山王,把辛苦創立的協會給賭掉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 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

兩邊越喊越大是怎樣? 火車對撞?
要這樣搞先把違反哪條法令列出來吧?
而且其他遊客/團體以相同的標準並沒有違反這樣的法令?

近來各國家公園管理處什麼活動都要禁,
溯溪要禁, 滑船要禁, 攀岩要禁, 冰攀要禁, 走到步道外要禁, 非規劃營地露營要禁,
一些登山步道也禁了十幾年,...
到底依據什麼?
(那個常常貼在奇怪地點走跳露營照片的前輩不要說風涼話)
現在連大家一起約好在規劃好的步道上走快一點也要禁啦?
戴晶片和收錢是違規的要件嗎?
好吧~ 人很多對環境有影響, 那多少人叫 "多"? 有規定嗎?
有科學研究顯示用跑的/走比較快/慢慢走對環境影響的差距是多少?
你允許管理處這樣惡整這個活動,
下次它就會惡整到你的頭上,
除非你決定乖乖的在家滑手機上網打 game 看電視過日子.
從頭看到尾...

好像是... 主辦單位並沒有取得台北市政府跟陽管處同意, 就開始"收錢"敲鑼打鼓招人辦活動!
到了有人質疑有人問, 主辦單位說了 "有獲得同意了", 但實際上是沒有! 這樣對吧?

而且, 被發現沒取得同意時, 還要硬槓硬上. 這樣沒錯吧?

要是我, 我也不會同意,
這是一種尊重, 沒有就沒有, 先說有再來申請, 再核給你過?
這樣是在幫廠商囉?


再來, 有一樓回文, 我看了非常有感
"陽管處唯一的依據就是 "我說不行的, 就是不行!"
提出的理由只有 "維護生態".
若是維護生態, 為何不封山 ?
君不見山上一條條走出來的山徑, 柏油路, 涼亭, 階梯, 垃圾,
哪一項是因為越野跑才出現的 ?
以維護生態為名根本笑話 !

沒有體驗過山林之美, 如何保育山林 ?
所有的越野跑者, 全部都是潛在的山林保育者.

而陽管處竟然以生態為名完全抹煞了這個可能."

聽說這活動 加一加 有將近 3200 人參加??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 3200 人 + 工作人員 + 助陣吶喊, 隨便應該都超過 4000 吧? 我們就當 3300 人好了!
也就是說, 陽明山徑必須在短短幾個小時內遭受 3300 人的洗禮.

再來, 這是路跑競速, 不是登山活動,
差在哪裡?
競速一定是不斷超車, 誰擋我, 我就往山徑旁邊走, 超過就是!
登山活動大概就是一個跟一個慢慢走,

有參加過登山活動的, 申請過入山證的, 應該會依稀記得國家公園入山有一條提醒
照著登山步道走, 別走其他路線, 以免破壞環境!
會限制越野路跑, 大概也是同樣原因!

再來....
3300 人的活動, 沿途都沒補給嗎?
3300 人的活動結束, 主辦單位能確實將所有垃圾清除嗎??
依照這樣硬槓硬上的作法, 我很質疑.

前幾年自行車大熱門, 登合歡山時有次遇到武嶺登山賽.
下山時過武嶺到昆陽這一段, 補給棒的紙袋到處隨風飛揚, 好不壯觀!
台14甲不夠美嗎? 不夠讓人體驗山林之美嗎?
看那紙袋飛揚的樣子, 我想應該是不夠的.

而事後的一些報導, 主辦單位撤走後武嶺的樣子, 我也不用多說了!

可惜陸軍空特傘兵退伍弟兄, 多次號召人力, 上武嶺淨山, 我有幸助拳幾次(我不是空特的),
空特淨山
一次民間活動, 又多了一些下次淨山的....禮物了!

要親近山林, 站著看也行, 不一定要跑過去.

要跑也行, 不用找這麼多人短時間一次給他 "吞過去"... 植被真的會受不了的!

合歡山小溪營地有人去過嗎?
我 96 年10月去一次, 另外提供一張去年10月其他團體去的!
幾年間, 小溪一下成為熱門營地點, 但幾年內只靠露營的人, 將小溪營地蹂躪成甚麼樣?
請自己看圖吧!


另外就是照片無法顯示營地周遭的......地雷陣有多密集了!

國家公園為維護生態作人數總量管制,真的不是沒道理!
珍惜生命 遠離三寶!
土撥鼠 wrote:
聽說這活動 加一加 有將近 3200 人參加??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 3200 人 + 工作人員 + 助陣吶喊, 隨便應該都超過 4000 吧? 我們就當 3300 人好了!
也就是說, 陽明山徑必須在短短幾個小時內遭受 3300 人的洗禮.


不要聽記者亂講話

就算是三組都額滿,2400人。
這類的路跑會額滿嗎?
或是說現在的路跑都會額滿嗎?

除了特定幾場秒殺的路跑,現在都可以慢慢考慮,因為額滿不了

也參加過幾次越野賽,每個補給站的工作人員,沒有很多
助陣吶喊....?
加油是有啦,都是一般的登山客啦,沒遇過還派啦啦隊去山裡替跑友加油


土撥鼠 wrote:
3300 人的活動, 沿途都沒補給嗎?
3300 人的活動結束, 主辦單位能確實將所有垃圾清除嗎??


沒3300人

近年的路跑活動,跑者的素質有提昇
不敢說全都不會亂丟垃圾
以我看到的,一路上沒什麼垃圾
到了補給站,印象中,垃圾桶附近是沒什麼垃圾
畢竟,大家不是在拼排名,到了補給站,吃補給,順便休息一下,
垃圾可以慢慢丟進垃圾桶


土撥鼠 wrote:
請自己看圖吧!
另外就是照片無法顯示營地周遭的......地雷陣有多密集了!
國家公園為維護生態作人數總量管制,真的不是沒道理!


那個是露營,不是路跑。
bbreeze666 wrote:
你可以去查查國家公...(恕刪)

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有禁止一些行為
條文如下

第十三條 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左列行為:
一、禁燬草木或引火整地。
二、狩獵動物或補捉魚類。
三、污染水質或空氣。
四、採折花木。
五、於樹木、岩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行。
六、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
七、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
八、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因不可能全數盡納, 故有第八項"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能因時因地制宜...
================================ 分隔線 ================================
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網站中...
政府資訊公開之項目有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
其中第四條第五條有提到
禁止其他妨礙生態環境或公眾安全之活動
和禁止於指定地區以外之地區舉辦活動
條文如下...
四、 禁止懸掛路條、滑草、燃點火把、蠟燭等燃燒物、放風箏、放天燈、高空彈跳、飛行(如滑翔翼、飛行傘、熱氣球、拖曳傘等遊憩活動)及其他妨礙生態環境或公眾安全之活動。
五、 禁止於指定地區以外之地區露營、舉行營火會、綁設吊床、戲水、游泳、燃火、煮食、炊事、烤肉、燃燒冥紙或廢棄物、攀岩、溯溪、搭設棚帳、舉辦活動、播放鳴器。

================================ 分隔線 ================================
再者, 我的意思是...
若主辦方認為陽管處違法...
盡管去告, 去申訴...
就算活動被迫取消...也可拿到賠償來回饋跑友...
得到正義後再與辦亦可...
而不是用違法的手段去對抗...
就算是正義的一方, 用了非法手段...
也變成壞人了...不是嗎?

阿公鐵蛋 wrote:

那個是露營,不是路跑。(恕刪)


重點在於, 短期間內的大量非自然活動, 就是會破壞環境,

人受傷抹個藥, 幾天就好,

小溪營地那箭竹, 要再能長到我 96 年去的樣子,
可能完全封閉三年看看能不能恢復....

所以, 連國家公園自辦的大人數短期登山活動, 都是豬頭!

josephteng wrote:
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
因不可能全數盡納, 故有第八項"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能因時因地制宜...
...
四、 禁止懸掛路條、滑草、燃點火把、蠟燭等燃燒物、放風箏、放天燈、高空彈跳、飛行(如滑翔翼、飛行傘、熱氣球、拖曳傘等遊憩活動)及其他妨礙生態環境或公眾安全之活動。
五、 禁止於指定地區以外之地區露營、舉行營火會、綁設吊床、戲水、游泳、燃火、煮食、炊事、烤肉、燃燒冥紙或廢棄物、攀岩、溯溪、搭設棚帳、舉辦活動、播放鳴器。
...
而不是用違法的手段去對抗...
(恕刪)

說那麼多
哪一項提到 "越野跑" 或 "比一般人速度快的健行" 違法?

> ***經*** 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

他有公告過 "禁止越野跑" 嗎?

現在山區常常都有人在 "越野跑", 他們都違法嗎?
如果說是人數多,
這個區域有總量管制? 或是有規定多少人以上團體要申請?
你試看看在陽明山定個法搞總量管制或團體人數~
隨便一個大公司或學校搞個員工旅遊都超過這個人數.


> 而不是用違法的手段去對抗...

目前哪一種手段違法?


我不支持大張旗鼓的搞這種活動, 但官府這種打烏賊輿論戰卻不 **依法行政** 的搞法
是必須被唾棄的.
主辦方有沒有申請...
有, 申請有沒有過...
沒有, 活動照辦...
雖以推廣為名,
但, 有收費即為做生意...
人家不給地讓他做生意...
他就硬要上...
這不算違法??
若發生事情, 會不會有人找陽管處...
答案是肯定的...
既然陽管處無法掌控比賽安全性...
為何要讓辦...
陽管處再多的理由和藉口...
就是怕出事...惹得一身腥...
不要說一定不會出事...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若你為陽管處之主管...
你如何因應之...
平時參加越野跑的跑友...
主辦者會顧及所有跑友...
大家會互助合作...
所跑的山路, 也都評估過...
能去的就帶, 不能去的也不會硬帶...
有經驗的就可以跑難一點的...
沒經驗的就跑簡單一點的...
但, 七星王之主辦方有確認過每一位跑友都有能力跑嗎...
我想, 山中應注意的事項應該所提不多吧...
若遇蜂群...如何因應之...
若遇蛇類...如何因應之...
手冊中概括了多少的注意事項呢...
若人少, 也非競賽性質...
還會互相提點互相幫忙...
但, 競賽性質...就是會爭...
會爭...就會有危險...
每個人都有足夠的危機意識嗎...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 出事了就都會找墊背的...
人吶...>"<

josephteng wrote:
主辦方有沒有申請....(恕刪)


跑到吊橋那有人在拍照擋著不知道會不會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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