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報不到名所以不付錢也要跑,享受別人付錢的資源
因為什麼都站在我沒有、我不能,為什麼不能配合我所以當馬拉松土匪理直氣壯?
說穿了就是自私而已,沒報到名是別人的錯?佔人家便宜要別人不要計較?
能要求別人不要計較的,只有吃虧的人才有資格
像之前大大說的沒錯,全世界每個國家都有這種自私的人,是比例的多與少而已
只因為這種人把滿足個人的慾求放在第一位
我也很難同意"只辦一次"沒報到名就跑免費的情由可原
彩色路跑報名不成自己辦個進擊的太白粉就很讚啊
因為只辦一次我報不到名所以跑免費的??這是理由嗎?
你不去跑只有自己遺憾,去陪跑則妨礙正當的跑者造成別人的遺憾(1806編緝)
為了不讓自己遺憾所以我要去造成別人遺憾這說得通嗎?
不應該有任何理由來為馬拉松土匪合理化
既然大道理聽不懂,我舉2個例子給你們聽聽...
1.小巨蛋阿妹辦演唱會,門票很難買、很貴,那你會想去陪聽嗎?不會吧! 因為你知道門口有警衛進不去,路跑活動一樣啊,主辦單位收了錢,申請了路權,準備了補給和醫護人員,唯一的差別是他沒能力所有路段都派保全盯著,所以就有人覺得主辦單位"默許"我陪跑???
2.開廣盃、東吳金牌賽事...等在封閉的賽道上辦活動,你敢去陪跑?你敢去說我每天都在這裡練跑,憑啥今天不讓我跑?
我舉這2個例子只是在告訴你,不管任何理由,小偷就是小偷,偷竊就是犯法,警察不見得抓的到,也不一定會讓人知曉,但你的良心知道...別躲在電腦前用一些不合邏輯的解釋為自己開脫,有本事去陪跑時,大辣辣背著一個牌子寫"沒繳錢,純陪跑"...那我會佩服你的勇氣,因為一個是小偷、一個是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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