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看不懂你寫的這句話
「....碰到要超我車的四十幾歲先生,看起來好像有在參賽的樣子;
配速快,但他抄我車可以不用知會我,因為快我很多,『但他還是先跟我揮個手』,我點.."
你跑步會一直注意後面?然後有人接近時會瞄一下?不然怎麼知道有人超車揮手?
我跑很慢.以前在運動場自己就會在該跑道的最外側.比我快的自己會繞開
也遇過一群人聊天走路的男男女女.也是自己閃開.不然要怎樣?他們也是在運動啊
誰規定公園或校園運動場一定是要跑步?
後來夜跑河濱.也是如此.運動而已.搞到拐子手都出來.比賽看太多嗎?有人拐我.我鐵定揍人
只是運動而已.跑慢就跑邊邊.這樣還有人來惹.想這個人是白癡就好.沒啥好生氣
克羅旺來 wrote:
各位火氣別那麼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