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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台南古都驚險馬拉松,人車爭道不悅民眾硬闖管制區


台南人是如此"古意",活動團隊應該珍惜這樣的信賴感
而賴市長更怎能不加油點呢

Kisd wrote:
還好這種事是發生在台...(恕刪)
不過我還看到另一種情形讓我覺得很糟
因為我是後段班,所以警察已經開始會把較慢的跑者擋下讓車子先過

不過竟然有一位中年跑者不理會警察的制止硬要跑過一個大的路口,
跑到路中間時警察伸手示意要他停下來,

這位中年跑者竟然直接將警察的手給撥開繼續跑他的。

那種感覺真的很糟。
其實市民有很多抱怨我也可以理解
由於我們跑步的人本來就會注意這類的活動,所以儘管沒參加也會刻意避開比賽路線
不過這兩年下來台南市辦活動根本就沒在宣傳,或者是沒有有效的宣傳方式
所以大部份民眾也不知道有路跑活動

不過大家自己矇心自問,假設你知道有路跑活動,你會刻意讓開比賽路段讓跑者使用嗎?
主辦單位是否有考慮到被圍在比賽路線裡面或是必須進出比賽路線的居民的需求嗎?

我的上篇貼文也提過我住在五期,死死的被圍在裡面早上不用想出去了
反正本來也沒事所以乾脆睡到自然醒,不過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樣好命
台南市政府只貼出要管制交通,沒有放行辦法,沒有替代道路,這是很荒謬的安排

至於比賽路線不應該安排在精華路段,這也是無稽之談
看看世界知名的馬拉松賽,近一點的東京馬拉松,有名一點的波士頓和紐約馬拉松
哪一個不是經過城市的精華路段,讓世界各地的參賽者瞭解城市的文化和特色
只不過當地的居民配合度很高,交管做得很好,交通有替代方案,比賽行之有年

為啥人家辦得好,看一下報名資格
東京馬拉松沒記錯的話6小時關門吧(我不太確定多久),報名人數有嚴格限制
看看府城馬拉松,其實台灣活動很多關門時間都寫好玩的,延長關門時間等於延長交管時間
開放報名第一天中午不到被秒殺,一堆人投書搞的沒辦法只好增額
參賽人數變多當然交管時間也會變長

運動人口成長是一件好事,不過不是一定要靠參加比賽來達到運動目的吧
不參加比賽你就不跑步不騎車了嗎?那為何報名額滿要有那麼多不滿呢?

一個活動辦下來總是很多褒貶,工作人員也不是刻意要讓大家有很多的抱怨
請大家將心比心,不管是不滿的參賽者,或是造成不便的民眾
今天有路跑活動,明天是廟會遊街,後天有其他的城市活動
每個活動都有它的價值文化,都會造成某些人的困擾不便
有人說馬拉松別辦,那為啥不是廟會的遊街活動停辦呢?
乾脆通通不要辦,大家每天做好自己本份的工作,整天羨慕電視上別人很有文化有很多活動可以參加好了

最後,雖然我沒參加路跑,還是向今天的選手和工作人員至上最高敬意
你們辛苦了

台南市是文化古都,要維持良好的傳統需要大家的支持和包容
在批評別人之前,是不是先想想如果你是要被批評的人你要怎樣辯駁
我老婆在麥當勞用早餐,離起跑點才一公里多吧! 她說已經看到一些步兵了! 台灣的馬拉松應該要限制一下資格吧,不要死要錢找來根本跑不動的參加高難度的路跑。
不知道是賽前宣傳不夠還是怎麼了?
不然如果小弟沒記錯路線跟去年一樣(小弟是半馬),
怎這次會發生這麼多問題?



maxshark1963 wrote:
我老婆在麥當勞用早餐,離起跑點才一公里多吧! 她說已經看到一些步兵了!


一公里...不錯啦

忘記是哪幾場....

從台北市政府起跑,到了延吉街

我就看到好幾個步兵了...

應該還沒500公尺吧


大哥們,
你們誤會了,
這是策略應用,
一開始邊跑邊走,可以延緩撞牆期的到來
請蒐尋「跑走」

我實力不佳但有持續跑10公里左右的能力,
也是選擇一開始就策略性跑跑走走。


maxshark1963 wrote:
我老婆在麥當勞用早餐,離起跑點才一公里多吧! 她說已經看到一些步兵了! 台灣的馬拉松應該要限制一下資格吧,不要死要錢找來根本跑不動的參加高難度的路跑。

阿公鐵蛋 wrote:
一公里...不錯啦
忘記是哪幾場....
從台北市政府起跑,到了延吉街
我就看到好幾個步兵了...
應該還沒500公尺吧
cape129 wrote:
大哥們,

你們誤會...(恕刪)


我知道!!其實是有點類似間歇跑的方式,可以讓跑步的距離拉長

因為一開始就有休息,所以也可以跑得比較久。

我這次是採取慢速跑,就一直看到間歇跑的人從我身邊跑過去

然後慢下來被我追過,過沒多就又從我身邊跑過去,就這樣一直重複

----------

不過我在想是不是很多人因為沒10km報所以改報21km

沒跑較長距離過加上一開始跟著大家往前衝,後面步兵真的好多

沿路也看到好多人停下來做伸展、或是一跛一跛走路的
怎會跟賴市長無關呢?

宣傳不足、管制不當,參加的人不愉快,當地居民也不愉快,這主事的單位不就是體育處嗎?

光那個「尪仔標」上面就出現市長大名,要是無關,就別冠上名字



WALDI wrote:
怎會跟賴市長無關呢?

宣傳不足、管制不當,參加的人不愉快,當地居民也不愉快,這主事的單位不就是體育處嗎?

光那個「尪仔標」上面就出現市長大名,要是無關,就別冠上名字


如果是依台北市的標準....

台北市的官員會說那是廠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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