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鐵蛋 wrote:
下午去學校慢跑,從彎...(恕刪)
一、那二位占跑道,是不對!
二、你跑那麼快嗎?一二十公尺外就知有人在那,你不能儘早轉到內側、外側的跑道嗎?非得「驚險閃過」不可?
在我看來,雙方都很奇怪!
選擇撞上去,是個方法
選擇繞一下,也是方法
生活的智慧不同罷了
不管站在那兒的人對不對
有人要撞上去
那也是要撞上去的人自己的選擇
既然是自己的選擇,就自己負責!
對撞上去的後果負責,也對自己的智慧負責!
不就是這麼簡單的事嗎?
eshih980 wrote:
有次假日在市立體育場旁的300米暖身場, 公布欄有明文禁止逆向跑, 平常跟一般操場比秩序好很多
但有位大叔就是不管
經保全提醒後並不理會反嗆, 再跑了兩三圈後可能愈想愈氣, 跑去找體育場的主管跟職員進來,
不知道這大叔是什麼身份的,加上保全幾個人會商一陣子後,
結果竟是體育場的主管一一去公布欄把有貼使用規則的紙張都撕掉
這老兄才爽著離開
...(恕刪)
Disturbia wrote:
我不懂為何有人跑步硬要跑外側跑道?! 內側不能跑? 還是中間不能跑?
難不成開車看到前面有事故,就把他直接撞上去嗎?! 都不會閃喔?!
x087552096 wrote:
無法明瞭?我才無法明瞭你的大腦勒,莫名其妙
操場本來就是設計給路跑人用的,難不成要給你罰站用?
話說撞大嬸的該不會是法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