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atit wrote:
我打了人嗎? 沒有, 因為還在忍耐的底限之上.
我罵了人嗎? 有, 那是因為, 我必需將不滿的情緒讓對方知道, 同時,也得讓對方了解, 什麼場合做什麼事,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
我說過,已跟校警反應, 效果不大, 沒有看見校警馬上處理與規勸. 在使用合法管道無用的狀況下, 幹醮已變成我最有力的支援! 不管版上某些人認不認同,但我必需要說,這效果出奇的好! 這兩天夜晚去跑, 沒有再看見有人敢放任狗兒亂跑. 雖然還是有人帶狗來, 起碼栓起來, 與主人散步行徑的方向與跑者一致,把危害跑者的風險稍稍降低了一些.
真的是無須理會某些鍵盤跑者,
他們無法理會喜歡慢跑的人,擔心因為突如其來的狀況而導致受傷...
喜歡運動的人是最怕受傷的
但主要的是講心態的問題 所已請各位大大原諒 重點不是在自行車
台北市交通大隊針對自行車處罰有作相當的解釋 自行車也以歸納於"速人"專詞 為目前很多人行道都有標誌可共用 但非全部( 因目前交通部無法提出有效的配套措施) 很多人不知道 有些行人也會給白眼 也許我在討論跑道的事 讓我想到自行車道行人的心態 而忽略目前不是 所有的自行車道都是開放的 因未配套措施還沒做好 但慢慢開放後 我想會全面的 只是騎樓和某些行人專用道還會存在
但最主要的還是在講心態的問題 樓上也許大部分都是行人的大大 請朝道德心態方面討論好嗎 先跟你們賠不是囉 以下是連結的文章http://www.tcpd.gov.tw/cht/index.php?act=faq&code=view&faq=125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慢車駕駛人在人行道行駛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又考量目前本市自行車專用道及交通管制設施規劃尚未完善,故本局並未將自行車行駛人行道列為執法重點項目,且依同條例第90-3條第2項規定,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故法規亦傾向在安全無虞下,允許自行車行駛人行道,惟如發生交通事故,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予以究責。 另為確保行人安全,目前本市交工處於人行道設置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時,均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7-1條規定,於標誌下方亦加註「行人優先」字樣附牌,以明確告知自行車騎士,應注意禮讓行人,確保行人路權
都說不能遛狗, 一群人就是愛在跑道遛狗拉屎...
都說不能在場內吸菸, 一些民眾(男)就是喜歡在場內吸菸,邊走邊吞雲吐霧...
還有推著嬰兒車在跑道散步..., 放任幼童在跑道亂跑..., 好幾次差點撞到...那些阿婆,父母還惡言相向...
不知道為什麼, 情侶超喜歡在123跑道手牽手散步...
我只知道, 一個操場, 可以看清楚居民的素質...

勸敗專業戶
在您檢討別人怎麼教小孩的同時,對方可能正在對小孩機會教育:「社會壞人很多,以後要小心一點」
小孩子在跑道上踢球又怎麼了?法律有規定不能在跑道上踢球嗎?
如果今天是配備齊全的短跑選手就是要反覆練習起跑動作,請問他不能用跑道嗎?
如果今天是一堆阿公阿婆慢慢繞圈圈健走,請問他們不能用跑道嗎?
什麼時候開始跑道變成「懂跑步的人」專用了?
別人沒公德心所以您就可以先動手推人嗎?如果小孩子被您推倒受傷對方父母叫警察來報案
請問「因為小朋友在跑道玩球還追我,所以我推他」聽起來是很正當嗎?是一個成年人應有作為嗎?
不需咬文嚼字有沒有「打」人,法官不會管您那一推是多少公尺/秒
只要對方因為您的行為而受傷(紅腫即可)就可以告您傷害,甚至只要感到恐懼都就可告您恐嚇
法律是約束人類行為最後的防線,如果連遵守法律這點都做不到,聽到您指正別人沒公德心~有點怪~
你是在激動什麼?
你的解讀文字能力有問題嗎? 請你先爬文仔仔細細看看我寫的東西吧.
第三次過彎道,很明顯看見那小朋友故意往第六跑道衝過來, 其他小朋友已閃離跑道了. 很明顯就是好玩,測試我會不會撞上去,或者瞬間從繞過他旁邊去. 在他面前3~4公尺時,我還拍手示警,請他趕緊離開, 不聽就是不聽,還故意想讓我撞上去. 在已經很靠近的距離下,為避免撞在一起, 當然是用手將小朋友推開啊!
你會開車或騎車嗎? 當你在路上看見有人硬是往你行進方向靠過來,難道你不會按喇叭示警?
你會回這種文章,代表你可能不是長年有慢跑習慣的跑友, 你知不知道速度節奏一但被打亂,搞不好跑者身體也會受到傷害.
什麼叫機會教育? 當下理直氣壯跟家長告知,什麼場合做什麼事, 就是機會教育.
跑道就是拿來給人練跑用的,不是拿來踢球的地方, 你很難理解嗎?
pkparty wrote:
先動手的人就是不對
在您檢討別人怎麼教小孩的同時,對方可能正在對小孩機會教育:「社會壞人很多,以後要小心一點」
小孩子在跑道上踢球又怎麼了?法律有規定不能在跑道上踢球嗎?
如果今天是配備齊全的短跑選手就是要反覆練習起跑動作,請問他不能用跑道嗎?
如果今天是一堆阿公阿婆慢慢繞圈圈健走,請問他們不能用跑道嗎?
什麼時候開始跑道變成「懂跑步的人」專用了?
別人沒公德心所以您就可以先動手推人嗎?如果小孩子被您推倒受傷對方父母叫警察來報案
請問「因為小朋友在跑道玩球還追我,所以我推他」聽起來是很正當嗎?是一個成年人應有作為嗎?
不需咬文嚼字有沒有「打」人,法官不會管您那一推是多少公尺/秒
只要對方因為您的行為而受傷(紅腫即可)就可以告您傷害,甚至只要感到恐懼都就可告您恐嚇
法律是約束人類行為最後的防線,如果連遵守法律這點都做不到,聽到您指正別人沒公德心~有點怪~
法律沒有約束到的東西,並不代表就可以為所欲為,法律沒有約束的東西可多了,隨隨便便就可以舉出好幾樣,跑道本來就是設計來跑的,這應該不需要把它寫到六法全書中來向社會大眾說明吧...
其實跑者只是希望各位能尊重真正在利用這塊資源的人,甚至有人在跑道上健走我們都沒話說,但是不要在有跑者的跑道上踢球.玩耍,很多事情法律沒約束到,但不代表就能為所欲為,不然跑者以後就到人多的足球場.羽球場.網球場.籃球場跑步,你覺得如何?反正法律沒規定嘛,管別人去死...
至於推人這問題,不然這樣好了,你教我們如何在以不觸犯法律的前提下,應付這些沒公德心的人,我們跑者也很怕被這些玩耍的小孩子絆倒受傷呀,跑者在跑道上被玩耍的人搞受傷,我們可以向對方家長求償嗎?
你今天硬要在跑道上做不是跑道做的事,也罷了
可以在最外圈第七或八跑道,因為有事也好馬上離開,也不會妨礙跑步者
可是文章中見不到反省自己一絲一毫不對,還指責守規則的市民
然後你也不能罵不能講,因為法律沒規定跑道要給不跑步的人用
這真的很棒,理直氣壯的點出當今某些人水準與教育下一代的方式
這些找這種理由的人最好就是他們在跑步時候
一堆人擋在他前面,最好他每次都要繞路
又最好他被小孩或是狗,學步車弄倒
然後...對方再跟他機會教育"什麼時候跑道要給懂跑步的人用了"
小孩學習能力強,馬上說"對啊,爸爸嘴巴好會說喔,以後我也要像你一樣,在跑道帶我的小孩擋在前面慢慢走,他們有眼睛自己要會閃開,下次我試看看去公園烤肉,放鞭炮好了,反正法律也沒規定"
講法律....難道真的要像美國,有人拿微波爐把貓烘烤,結果死了,然後才訂法律說不能這樣做
真的要等到這樣嗎?這是成熟的人作為與思考邏輯嗎??
這樣一代教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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