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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路跑者...一個單車友卑微的請求

我都是跑白天,白天遇到那些騎自行車的人,大部分都還好。
看過一次最誇張的是,一個騎自行車的阿婆,自己不繞過跑步
的人,還用手去推那個跑者,叫跑者離自行車遠一點。當下,
那個人要是摔倒了,我一定會幫忙作證。
大家愛運動互相啦~我騎車.跑路都穿得跟螢光棒一樣...我比較怕路口轉彎處的三寶機車..轉進來都不看前面再看旁邊....常常我都要跳開閃躲
那些會併排的
別說對車友造成困擾
對跑友也很妨礙
去年太魯閣的路上就一堆擺明去湊熱鬧的
成群的占據賽道
一會拍照一會大聲歡呼
你要玩閃路邊怎麼玩都可以
偏偏要在賽道中間
更無言的竟然還有人撐傘在那邊揮舞 自己都不感覺這樣對別人造成多大威脅
這些年我也感覺因為路跑夯 卻招致了一些拉低路跑水準的人
互相尊重不奢求(但應是基本原則),一身黑(黑車亦然)造成憾事時為時已晚,講法太沉重,基本規範不提升(要求or被要求)亦往然,看這版有點"悲、憫"…
很多單車車友騎車速度都太快了
很多牽引道
基本上都是騎上騎下
幾乎沒人遵守

自行車道實際上還是行人優先
且速度不能過快
應該是自行車友要注意跑者喔
跑者基本上沒辦法注意後方來車喔

撞到人的話
車友的應該是百分百責任喔

如果車友要鍛鍊的話
建議還是到馬路上去騎車喔

大家互相禮讓吧,單車道本來就是單車行人共用,國外也是如此,倒是很多騎很快的,
造成行人跟跑者的危險,要騎那麼快,去馬路騎吧
謝謝樓主提出來的需求..

還有 以前騎車的時候 最帕迎面來的直打槍燈
跑步後因為眼睛的高度比騎車更低些 所以看到槍燈更痛苦...

希望用槍燈的車友們 角度調低些 照近一點 要不就裝在前叉上
(前叉就是夾住前輪的兩根長長像叉子的東西)

謝謝!!!
河濱其實有些路段有"行人專用道"在路邊. 所以,跑步走路的人儘量在專用道上, 騎車的人也不要靠到專用道上. 至於一段人行道, 本來就是行人優先, 腳踏車是要讓. 在馬路上, 其實也沒辦法騎太快, 而且是比較有危險的~~
大佳河濱公園足球場那邊其實有分行人步道跟單車步道,我發現行人跟路跑都喜歡走單車道,行人道卻是行人單車都不愛走,行人道那個磨石子材質其實不好走,成本又比柏油路高很多,不知道市府在想什麼??

發生了很遺憾的事,香港來台單車環島的女教師被車撞死,晚上出門路跑的騎車的,真的穿亮色,加手臂LED帶,前後燈,側燈,注意其他車輛,單車友是肉包鐵更要"防禦性"駕駛,路跑友也要多注意安全。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40803/18820409

PeanutButter wrote:
河濱其實有些路段有"...(恕刪)

helenhuang31 wrote:
大佳河濱公園足球場那...(恕刪)


先談你提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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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嚴女告訴香港東網,事發當時,自己搭乘民宿業者的機車跟在胡女後方,所以全程目擊。嚴強調死者的單車是專業等級,絕對有裝車尾燈,且胡也穿著單車專用反光衣,該有的防護措施都沒少。

嚴女還說,胡女要左轉時,特別先停在右側路旁,確認是否有車子經過,並不像陳男所說,看見胡要左轉時已來不及煞車;嚴並表示,警方測量後,發現肇事車輛的煞車痕長達104公尺,可見事發時其時速恐高達140至180公里,因此真正的肇事原因應為陳超速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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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車友裝備都齊全,但還是遇到。

我認為重點在於速度快的移動者沒保持安全駕駛距離及注意力才是主因。

同樣地
自行車者在窄道時請減速
以免應變不及追撞行人或跑者。

要練速度,請到寬路或人少的路段練。

對於酸民,我們有教化他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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