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lee.taipei wrote:
兩位大叔一位大嬸,不知是否認識?
不會連跑也是跑假的吧?
0768一號 -> 2.59.55
0768三號 -> 3.00.05
哇~大嬸全馬差點SUB3欸!
如果是真的我真的要好好檢討....(完全劃錯重點)
Roberto315 wrote:
我看大嬸的號碼是0732,不是0768
是我眼睛的問題,還是電腦的問題="=
大嬸的0732應該是看這裡...http://allsports.tw/view/344405/248840/zekken/732/
到底是他們拿假的號碼布去領東西(要是我的話,應該是跑不贏這些大叔大嬸們...感覺就是跑馬老前輩),
還是只是志在參加這賽事的??
領的東西了不起就是紀念獎牌/獎品/飲料..等,值得犯上偽造文書嗎??
(三)、查刑法第210條略旨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條「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之要件,係刑法處罰偽造文書罪之主旨,所以保護文書之實質的真正,雖尚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之一,亦衹以有損害之虞為已足,有無實受損害,在所不問,且此所謂損害,亦不以經濟價值為限。(參照40年台上字第33號判例、51年台上字第1111號裁判、97台上4796裁判)
ps..如果這號碼布的成績損害了他人,或是領走他人該領的實質獎品,那不就是真的損害他人?!..
雖然最後可能也是緩刑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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