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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號碼布,流竄馬拉松?!


沒事就沒事~

萬一半路路倒...
這樣是沒有保險的喔~~
連緊急電話也是錯的

請問有事誰來處理??
到時候再說主辦單位為何不審核嗎??

勿以惡小而為之+1

jerry.lee.taipei wrote:
兩位大叔一位大嬸,不知是否認識?

不會連跑也是跑假的吧?
0768一號 -> 2.59.55
0768三號 -> 3.00.05

...(恕刪)

我看大嬸的號碼是0732,不是0768
是我眼睛的問題,還是電腦的問題="=

會不會這幾個都是大老闆.....不知情的情況下託部下買了山寨票


jerry.lee.taipei wrote:
兩位大叔一位大嬸,不知是否認識?
不會連跑也是跑假的吧?
0768一號 -> 2.59.55
0768三號 -> 3.00.05


哇~大嬸全馬差點SUB3欸!
如果是真的我真的要好好檢討....(完全劃錯重點)
這幾位持偽造的號碼布,跟原持有者相信是彼此認識.

年齡也都相近,且0732原持有者是男姓,成績還是第11名.

這群應該都是跑馬老手了.

真的不建議這樣做

Roberto315 wrote:
我看大嬸的號碼是0732,不是0768
是我眼睛的問題,還是電腦的問題="=


大嬸的0732應該是看這裡...http://allsports.tw/view/344405/248840/zekken/732/

到底是他們拿假的號碼布去領東西(要是我的話,應該是跑不贏這些大叔大嬸們...感覺就是跑馬老前輩),
還是只是志在參加這賽事的??
領的東西了不起就是紀念獎牌/獎品/飲料..等,值得犯上偽造文書嗎??

(三)、查刑法第210條略旨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條「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之要件,係刑法處罰偽造文書罪之主旨,所以保護文書之實質的真正,雖尚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之一,亦衹以有損害之虞為已足,有無實受損害,在所不問,且此所謂損害,亦不以經濟價值為限。(參照40年台上字第33號判例、51年台上字第1111號裁判、97台上4796裁判)

ps..如果這號碼布的成績損害了他人,或是領走他人該領的實質獎品,那不就是真的損害他人?!..
雖然最後可能也是緩刑作收.
都一把年紀了還這麼丟臉,
記者應該讓這幾位馬拉松小偷,
上上電視、露露臉、出出洋相。

macg4 wrote:
都一把年紀了還這麼丟臉,
記者應該讓這幾位馬拉松小偷,
上上電視、露露臉、出出洋相



上電視的話

我猜會打上馬賽克

不會露臉滴
mikewo wrote:
.這幾位持偽造的號碼布,跟原持有者相信是彼此認識.

年齡也都相近,且0732原持有者是男姓,成績還是第11名.

這群應該都是跑馬老手了.

真的不建議這樣做.(恕刪)






朋友別亂說

0732 黃大哥 是馬場高手前輩,凸台高手


而且很多人認識。


第一面有他本人fb麻煩進去看清楚,他本人很困擾,希望不要影響他之後賽事

不只是偽造文書了吧?

還可能面臨詐欺、竊盜或侵占等指控

如果路協去告的話......

另外這現象真的很誇張,相關單位應該要去追查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現在不管的話以後一定越來越多人這樣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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