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rnman wrote:主辦單位算過失殺人?...(恕刪) 如果願意,是可以去追究的...業務過失致死(因為補給業務的"不作為"-->供水不足-->造成參賽者脫水中暑-->死亡結果,可能有直接因果關係)
yoan100 wrote:是阿~剛剛也是看了P...(恕刪) 真是有夠慘!!!高溫+缺水-->中暑-->橫紋肌溶解-->急性腎衰竭--->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這應該是常識主辦單位要負最大責任真是讓人生氣
yoan100 wrote:是阿~剛剛也是看了P...(恕刪) 這是真的嗎@@?昨天看新聞還說情況已逐漸好轉怎麼病情急轉直下...雖然沒參加這場路跑賽~但看到大家的描述~ 感覺主辦單位真的太潦草了~水的補充對於路跑來說真的是太重要了~居然可以缺水缺到如此離譜的地步~相關單位一定要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