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頭 wrote:哈哈~因為我只會慢慢...(恕刪) 放心 只要有在動~上不了回收車~除非你停下來~或受傷慢跑在怎麼慢~一定可以在三小時內跑完你應該擔心的是 該如何配速~記得有水喝水~有東西吃就去吃別一開始就跟人潮衝 一定OK的
今天把簡章看了一下,時間以鳴槍為準,也就是說七點就開始算時間了,如果有人跑全馬但是因為人太多,經過起點時已經過了十分鐘,那他的時間就只剩下五小時廿分而已。這是在路跑協會的網頁『獎勵方式及辦法』中的第六條:(6) 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全程馬拉松(12.30以前)、半程馬拉松者(10.30以前),發放紀念運動浴巾一條、完成獎牌乙面及成績証明;於規定時間內完成9公里者發予成績證明。兒童組競賽小朋友於限定時間內完成比賽亦將發予完跑證明。這樣是不是越晚經過起點的跑者越吃虧,跑得慢的人擠到前面去比較有勝算?
Oh My Little Girl wrote:今天把簡章看了一下,...(恕刪) 真的想追求自我時間突破的跑者,在國內現有體制下還是往前擠吧個人經驗是跑台北馬的話,熱身完後提早約二十到三十分就要去起跑線前面排隊了
vl69 wrote:昨天收到號碼布和晶片...(恕刪) 真好奇這個標準是怎樣判斷的?以去年富邦馬的成績為準嗎?去年小弟只保四而已,功力不如今年目前可以跑進33X,看來還是得自立自強人擠人但也不認為會有哪個單位這麼閒一個個去馬拉松年鑑或普查網調查或者路協的標準可能更高;例如成績要在三小時左右不然國內可以跑進33X的跑友少說百多位,那保留的空間則相當可觀不過這可能是為了比照部分國外賽事以成績(跑友能力水準)作為出發順序依據的實驗性安排就是那可以期待往後賽事的起跑點比較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