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你必須要自己去舉證,至於是不是故意,還要看法官怎麼去認定
法官認定不是故意,對方反過來咬你誣告,真的得不償失
要求民事賠償,也不可能拿到100%賠償金
有時候剛好就好,在爭下去不見的對自己有利
不過這位同學滿符合路跑的主題~亂亂跑路跑,真的是亂跑
一個認為慢跑本來就是屬於團體競賽一種,擦撞難免,不該負全部責任
一個是氣在無法全部賠償,出爾反爾態度不佳,愛妻深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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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對方肯賠其實算是好的出發點了...
碰到惡劣一點的可能當下就罵你老婆..擋X小路~手機幹嘛不收好?? XXX
碰到皮一點的~~~不要說賠了,更是身心都遭到傷害~
凡事還是以和為貴比較好,雙方還是去調解會,由第三方去協助才是比較實質的方式~
放寬心一點吧QQ 人沒事最重要
JACK 傑 wrote:
主題:國立某高職生的道德水準,令人火大的路跑追撞事件(4/4義大老皮亂亂跑路跑
事由:老婆(梅)及小女(晴)參加高雄義大舉辦的老皮亂亂跑不計時路跑活動,
參賽途中被[國立 台南XXXX學校 學生](張XX,學號2XXXXX)由後追撞左側及手肘部位,導致手機向前噴飛掉落,螢幕破裂,經過十餘天的
(處理心得報告)
有事就報警!
有事就報警!
有事就報警!
很重要所以我說3次
下面是破裂實照
發生事情的賽後,老婆於終點旁轉述事情經過,我未跑,該張生及同學有到身旁說明,原本賽後答應有要賠償修理費用,並說明不願讓家人知道,自己有打工,可以在下個月領錢後理賠,所以不願留家裡的電話,在中途發生事情時,有留下張生及同學的學生證拍照圖片,並且打電話至老婆手機留下電話號碼,所以我也不忍再刻責多說,人無太大的傷害,只要手機負責修復賠償,晚點賠也是無妨,沒想到後續的處理會那麼光火及無理,反過來要變成是我們的錯,要聽到一些卸責的歪理,本想提告,但是考慮無精神再搞了,就當花錢買經驗,
特此分享,下次跑友遇上了就
報警!報警!報警! 再重申
報警!報警!報警!
以保障自身權益。
下面是照片的佐證
學生:張XX
號碼布是3455
國立 台南XXXX職業學校 學生
PS:(照片已刪)原有兩張
通聯記錄
上為同學,下為張XX
連假後,因為聯絡張生電話未接,所以打電話到學校,並留電話請張生回電,最後說我是(騷擾)
後來是以下 (老婆跟張XX同學的LINE對話)
我OS:我是長跑選手關你XX什麼事,我跑步還帶相機在手上內
下面是看完LINE,火大叫他直接跟我溝通
以下是跟未在現場的家長:黃小姐的簡訊
事先有電話先溝通一次,還怪我沒有打電話給家長,孩子未成年等OOXX一堆責怪
我OS:電話是你孩子不給我的,反而怪起我來
我OS:我也沒說不能跑,撞到人總是該負責任吧!!!
你要跑也好走路也罷,又沒有人限制你
廢話,當然是撞左側而且還是
打到左手手肘!
打到左手手肘!
打到左手手肘!
所以左手向前打直,手機是飛噴出去的
但是妳孩子
眼睛有沒有帶?
眼睛有沒有帶?
眼睛有沒有帶?
有沒有注意前面?
下面為
(賽道現場人多時的照片)
給大家參考
我OS:家長黃小姐未在現場,一直質疑會場,能不能及行不行都你們說
老婆如何能一手牽小孩又一手滑手機,手機是5.5吋
小女(晴)是小四,很大了,從來不會在逛街或跑步時牽手
會牽手的是3歲的(凱),而他未跑,我在終點帶著
而且就算是走路牽手也未違反規定
[所以謊話連篇]*3
條例(八),條例(十一)
誰規定不能走
誰規定不能走
誰規定不能走
(黃小姐規定不能走)
賽道也能跑也能走,但是要考慮賽道之狀況,當時老婆是走在賽道右側
發生追撞的同時,手機向前噴落,是張生自己知道而停下來,非老婆(梅)叫住
原本預計提告的草稿
結論就是
先報警,先報警,先報警
還要記得有傷的先驗傷,先拿個驗傷證明,事後的處理才不會吃虧
原本想說要修理就算了,後來跟黃小姐講得快吐血,有誠意要賠,但是沒有說全賠,完賽的當時怎不說???
他自認為賠6成是很有誠意了,
我們應該要阿彌陀佛了
如接受妳3500的賠償不就是認錯40%,被追撞還要認錯,有無公理???
十幾天過去就是一次次光火,毫無進展,跑步一年來的修身養性都快煙消雲散了
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還是國立的高職生~真會演,真敢說~
難到只有學禮,義,廉,3個字,一皮天下無難事
算了,中年大叔沒有那個生命浪費在此,公開只是求個公理,不索討不是認輸,錢再賺就好,搞下去大叔氣不死也半條命了
提供給未遇到的跑者參考,遇上這種鳥事就報警吧!
不要被裝傻的小鬼給騙了。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很多道德觀念是凌駕於金錢之上的
公開是為了討公理,
所以我想就花個6100元
這就當是買個昂貴的2015年大笑話吧!
如有其他的跑者遇過,也歡迎提供案例參考一下吧!
新增:因管理條例,照片及資料有稍更改
再重申:公開是為了討公理,不提告了,也無要索賠
中年大叔花錢事小,也不是氣憤賠償金額,最主要是處理事件的心態,被追撞要認錯,追撞人無錯?
無討論撞人者,竟先討論為何被撞?覺得本末倒置,有錯是要認錯,而不是先指責別人吧?
老婆是來疼的,非給人誣衊糟蹋的 中年大叔 曾榮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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