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啦 大會應該禁止菜籃車 參賽啦因為 這會讓那些 騎高檔的公路車計時車 卻被阿伯海放的車手 臉不知道要往哪兒擺至於鐵人三項要縮短時間 或者說 決勝負的地方 不在游泳 也不在單車 而是最後的路跑如果你常看 ESPN 轉播的鐵人三項比賽 就知道在今年4/30 的113K 比賽 第一向 跟第二項領先的老外 最後 也是在路跑項目 被台灣選手超越
yes_arthur wrote:我是覺得啦 大會應該...(恕刪) 假設,單車平均時速30公里,騎完90公里的距離要三個小時,平均時速若35公里,騎完90公里要兩個小時又34分鐘。30或35的時速在騎單車的時候應該差別不大,但若20公里的路跑起跑慢了二十六分鐘,除非是擁咖對肉腳,不然應該是追不上的吧。決勝當然還是在路跑項目啦,但要縮短差距或時間,單車真的佔很大的因素。
kuoshun1978 wrote:假設,單車平均時速3...(恕刪) 單車項目距離最長、時間需要花最多;單車速度快 10%,比你游泳快 30% 省的時間還多…再加上單車項目是唯一一個可以用錢堆出優勢的項目… (買台好點的車吧~) 所以我覺得單車項目有優勢的人,成績都不會差到那…不過,當然也不是說單車用 50km/h 衝,最後路跑沒力用走的… = =之前有聽過一個三鐵冠軍的 quote,是說,他的強項是單車… 也就因為他的強項是單車,所以讓他可以在單車項目邊恢復體力路跑好衝刺…
yes_arthur wrote:我是覺得啦 大會應該...(恕刪) 我倒是覺得還好耶,畢竟是運動競賽,不是裝備競賽運動家精神著重的是過程中努力不懈,不投機取巧,永不放棄的精神只要是靠雙腳踩動的腳踏車,應該都可以參賽才對如果高檔公路車還騎不贏菜籃車.....那也只能自嘆不如了
我也覺得不管何種單車或自行車都應該可以比賽,否則穿雨鞋不能登山﹝因為不是登山鞋﹞,赤腳或一般慢跑鞋不能跑馬拉松﹝因為不是路跑鞋或馬拉松鞋﹞,我也知道很多單車競賽有規定限制車種,搞的好像要三鐵車或公路車才能比賽一樣,我只是單純的認為,這樣搞的話似乎失去運動競賽的原意了。菜籃車+1單車版有很多菜籃車環島的紀錄,每回看都很熱血。
Amtico wrote: 照你的邏輯...我認為你真的不夠尊重比賽我們這邊都是以lightweight、bora的輪組來對賽事表示尊重可惜不是裝備好成績就好...還是超過六小時完賽...這樣的結果是不是表示還不夠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