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jhs wrote:
土城運動中心旁的PU跑道運動場...(恕刪)
我還以為只是我有問題, 都想殺人了

我家付近運動公園, 最近多了不少人.
而我習慣在環公園路上跑, 其實只能容兩三人錯身.
常常一群打怪的男男女女,
就這麼把路塞滿, 或是停在那邊, 或是突然斜向行走.
好幾次想直接撞上去.



我是覺得不應任Pokemon愛把怪長那裡那長那裡.
公園/公家機構應該向Pokemon收$.
另一方面很多地方(如荒廢八仙樂園, 或餐廳)應該很樂意長怪.
Pokemon可以"競標".
透過市場機制, 來還我們一個乾淨的市場空間.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