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主人會這樣不講理嗎?


white cat wrote:
三、爰依前開公告及修正後之「動物保護法」規定,非屬具攻擊性品種或有攻擊紀錄之犬隻(含23公斤以上),外出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並無強制規定須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如:使用牽繩)。


我自己有養狗

不過帶狗出去,本應要有防護措施

就算小型犬都要避免牠跟小孩接觸

因為獸性一來,都一樣的!

就拿非攻擊品種的馬爾濟斯

成犬時,只咬牠發脾氣咬人,同樣會造成破皮或瘀青

嚴重時還會造成傷口腫脹


Astros1976 wrote:
狗看到壞人才會叫(跑步會是壞人???)

什麼狗這麼屌會分辨好人壞人?

Astros1976 wrote:
現在還要把狗綁起來牠很可憐,禁止我通過

路是他家的嗎?不然憑什麼?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有次走在路上,一隻戴著項圈的中型犬
一直繞到我前面擋路
一面凶狠狂吠,一面"輕咬"我的腳踝
甩都甩不掉,想踹牠又怕被主人告 或被檢舉虐待動物
也不知主人是誰

想請教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應變?能透過警察或法律處理嗎
丟得準的,有小石頭即可
準度不夠的,有一種好物叫彈弓
狗與主子一樣瘋就順便處理了。
剛剛爬了一下white cat大的發文記錄
"動保法第20條規定的只有"具攻擊性寵物"才要有防護措施
而農委會給的定義就沒有"超過23kg即算攻擊性寵物"這樣的說法
所以如果超過23kg的狗沒綁牽繩要開單的話可能沒有法源依據"

假設狗主人完全控制不了自家養的狗
且都養在院子裡無攻擊紀錄
但是狗第一次傷人了
蒐證後經動物保護申訴檢舉
這樣才符合具攻擊性寵物是嗎?

引用"黃蓮巴豆"大大所提的-
也就是牠吠我 追我!!!!!!我跌倒了~ 我還是不行告他的主人嗎?
因為牠沒咬到我~

那我拿東西~打 他 哇~那我還要被告哦~~ 因為動物保護法
white cat wrote:
這種爛規定我也很幹(可以查我之前的發文記錄)
...(恕刪)
Justice.late wrote:
有次走在路上,一隻戴...(恕刪)

類似的經驗很多跑友和騎士們都建議直接踹下去
好像蒐證至各縣市動物保護申訴檢舉
比透過警察或法律處理來的有效,請大大們指正
不過這種情況
為了自身安全防衛的時候
選擇該出手就出手的也有

Richard Chou wrote:
丟得準的有小石頭即可
準度不夠的有一種好物叫彈弓
狗與主子一樣瘋就順便處理了(恕刪)

主子就順便處理
這就換成是我不對了
但是如果可以的話...
Astros1976 wrote:
類似的經驗很多跑友和騎士們都建議直接踹下去


我也很想踹下去阿...

但當時附近有幾個路人
萬一他們自以為正義,指責我虐待動物 找麻煩
弄不好紅到網路上新聞...

麻煩部分狗主人別那麼自私 管教好你的狗 不然就別養啦
如果沒綁踹下去可以主張刑法的緊急避難
有事應該頂多就是民法的毀損而已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