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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讓馬拉松名額真的很不道德嗎?


lp25cm wrote:
別發這種文了 免得衛道人士上來說你欠砲 不用回他們的文 反正無交集
我幫衛道人士回答你: 總之大會規定不能轉讓 轉讓就是違規 看你有什麼話說
我笑到鳥都歪了...


先不論禁止轉讓這件事有沒有道理

以在下粗淺的法律觀念來看
主辦單位的報名簡章算是要約之誘引
參加者報名繳費了,就是同意這份契約的內容,契約當事人雙方合意後契約當然成立
要是契約內容(簡章)有載明報名資格不得轉讓的話,那還有什麼好抱怨的

假如還是有人報名後轉讓,這就是違約的行為
違約可大可小,主辦單位當然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如果簡章內有說轉讓被發現取消參賽資格會有什麼樣的懲罰的話,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實在是不懂這跟衛不衛道有什麼干係?



理論上不行轉~ 但妳轉了誰知道 不要跑前幾名得獎就好~
我之前把男生的頂給女生跑~ 號碼牌不同色~ 也沒差~ 幾萬人中~誰看的出~

是我不能跑~也會頂出去~錢先入為安~

francispeng1244 wrote:
最近的馬拉松賽事,一...(恕刪)


繳了錢不跑可惜~替跑常有的事~別找了高手又把獎領了就好
只是跑健康的~不影響正常參賽者的權益就好
沒錯!!我們這團一起跑步的跑友,若有轉讓都是無償的,想法就是剛好有事,就看看誰有空,去幫我感受一下跑步的熱情罷了,路跑黃牛別傻了,跑步就夠累人,還要多花錢,你以為是演唱會喔!!
我之前在這說過一句被回收
但我還是要再說

"做錯事不可恥,可恥的是做錯事還大言不慚的公開說嘴"

lp25cm wrote:
跑步是大眾運動馬拉松...(恕刪)

大哥!!不能同意您再多了,跑步嘛!健康快樂最重要,規則是要遵守,但也別一付要老子就是來拼命!!

wea yeh wrote:
大哥!!不能同意您再...(恕刪)

跑步是很快樂的事這點我同意
但是既然參加了活動
是不是要遵守活動規則???
如果照某位人士的說法
轉讓別太在意
那同是規則裡的不可利用其他交通工具這項是不是也可忽視???
要跑快樂自己到哪跑都快樂
這裡討論的是你參加了一項活動就是要遵守活動規則
當然不可能人人都遵守
但有必要到處跟人說別在意規則嗎???
我個人覺得這沒有什麼道德不道德的問題。
主辦單位的規章訂了,你要去違反,他也訂了罰責。取消成績、幾年內不准參賽....
這只是參賽者和主辦單位的契約,你情我願的事。
還不至於扯上什麼殺人放火違反法律..
報42

沒秒殺的問題


熱門的還有一星期的時間可以慢慢想
阿總0531 wrote:
報42

沒秒殺的問題


熱門的還有一星期的時間可以慢慢想


熱門的?你是說櫻花馬?北港媽祖馬?還是前年的星光馬?
這幾個「當機馬」全馬的名額都不到一天就在大多數人還連不上的情況下跟大夥說再見了...

也對啦~再怎麼熱門全馬都可以比半馬多撐一倍以上的時間才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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