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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安樂長跑欠我一個應得的獎盃及名次

不好意思,因為很少上這個討論區,所以過了五個多月才看到有人問我對這種問題發生的處理想法。

我認為:

1、晶片計時的負責單位不應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主觀的認定晶片絕不可能出錯。把欲申訴的跑者當成違反規定起跑、切西瓜、提前折返、未正確配帶晶片等等,把一切問題歸咎於跑者。

2、主辦單位應該在適合的地方(如起跑點、折返點、終點等地設攝影器材全程錄影,作為晶片發生錯誤時之輔助判別之證據。

3、如果攝影器材於某處未能拍攝到跑者的畫面(例如起跑的時候可能人太多),是否亦可參酌跑者提出的相關證明(例如其他跑者見證、個人GPS錶記錄、延途攝影愛好者所拍攝的照片等)予以承認其合法的競賽結果權利。

4、最重要的重點是主辦、承辦主管人員的心態,應該以謹慎的心態去處理這樣的事情,千萬不可有隨便應付的心態,甚至出現不尊重跑者的態度,今天如果不是晶片真的出了問題,誰敢去向主辦單位據理力爭呢?

相關的討論在「跑者廣場」討論區也有不少的跑友提出建言,在下才疏學淺,先寫到這裡。

whssnow wrote:
寫這句的目的是想幹嘛...(恕刪)


樓主的發文最後一句有寫明 "也請跑友們公評。"

學習是條無止境的道路
我覺得主辦單位對於排前面幾名的跑者應加入人工記錄
取6名的話,至少要人工記錄12名,以避免成績有爭議時以人工輔助判斷

其實應該是人工為主,機器為輔才對

像NBA,裁判無法判別時,就看場邊的錄影設備


現在手持錄影設備很普遍
可以考慮在折返點及終點對領先群錄影
對於酸民,我們有教化他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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