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gsong wrote:
是的,其實那時候工業...(恕刪)
謝謝你詳細的說明。
記得初半馬的 18k 就因膝痛被迫步行,第二天還寸步難行。那時,我還練跑到 16k,都是全程跑的方式。
初馬前,我找到Galloway的文章後,就改採取跑走法跑初馬。每跑 6~8 分鐘走一分鐘,撐到最後 5k 才又膝痛。LSD 的距離增加到 32k,跑了3次28k以上的 LSD。
stevechang wrote:
請教一下,
用走的...(恕刪)
根據國外運動實驗顯示,跑步機時速低於8k時,步行會比跑步節省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