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586的我記得那時的標準..10分30秒內..算是滿百但..基本要求 大多要12分內..雖然.也跑過10分30秒內的..但..現在..我看15分鐘都跑不完..歲月不饒人阿..肚子上的贅肉也絲毫不放過人阿@@nlmnr0214 wrote:現在三千公尺只要12...(恕刪)
ericlu33 wrote:國土防衛部的發言人明顯失職.這類擁有特殊才能的稀有官兵竟沒有逼迫他簽訂留營證明.立委諸公真該開庭討論... 為啥要逼簽志願役?跑步和志願役有什麼關係?有些人的邏輯思考真的很奇怪就好像跑得快就得去當國手一樣,莫名其妙
ericlu33 wrote:大哥...您可能對您的偶像了解不多吧?30幾歲了還能跑的比您這般的年輕人快!當國手或志願役也是為國爭光呀!不是嗎? 無聊要不要乾脆說全國三千跑低於這成績的全部強迫當兵算了?我講白點,我以前就是志願役士官所以我很討厭有人在那邊拿志願役耍嘴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