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國際法條了...古都馬(二)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大會將依據鳴槍開跑時間開始計算時間記錄,並依據此時間記錄做為選手成績統計之判定。第三條 也放大字體了不過我還是報名了初半馬
cena028 wrote: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 這不是廢話嗎, 不然就變偷跑了啊!! 重點是馬拉松賽那~~~~麼多人, 後面的人從鳴槍到起跑點要花個5~10分鐘耶, 還是說以後路協的場子起跑線都可以容納所有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