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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義大老皮亂亂跑路跑事件)

如果只是要道歉,不用po這麼多賠償的對談,說原由就可以,我想大家會一面倒的支持撞到了人,不管有沒有其他財損,道歉是必須的。

沒有人為了撞到別人的手機登門道歉,又不是撞到小孩那麼嚴重,你累我也累!

願意賠錢也沒有閃躲事實,我不知道還要給對方什麼樣的教訓,據理力爭也是教育孩子的方式,媽媽的教育哪有錯?她認為孩子這過失不需要負起全部責任,個人認為也是不用。

沉澱 wrote:
有啊,在最前面,可...(恕刪)


最前面是樓主自己講的喔

正常人都會講對自己有利的話

而樓主一直提報警 報警 報警

警察也只講證據

而通聯通訊紀錄的證據就是

高中生只有說 要與樓主協調賠償金額事宜
如果能索賠全額...

那以後應該會看到,有人帶著"貴重家當"上場跑步

如果是我應該帶啥好呢?

那就帶咱家號稱身價2億台幣的祖傳寶物..."通體晶瑩昇龍活虎翡翠玉珮"


靠近我的人自己小心一點旺旺~錢來也
個人覺得,
人被撞而受傷,這可能要賠
人被撞而手機掉了....這就有點亂了。

By the way,
回這篇文章的人都有點陌生啊....
對於酸民,我們有教化他們的責任。
有人規定路跑不能拿手機??如果有的那就只能摸鼻子把維修費吞下去。
邊跑邊走邊照相只要不妨礙他人前提下有何不可?? 每個人都犯會錯,
但要不要原諒是一回事,不要把自己的認知強加在別人身上。
jerry.lee.taipei wrote:
個人覺得,
人被撞而受傷,這可能要賠
人被撞而手機掉了....這就有點亂了。

By the way,
回這篇文章的人都有點陌生啊....


喜歡參加路跑的版友
應該是會避開這類的路走

前年參加第二次的台北動物園10K路跑...嚇到了
通過第二個折返點後的下坡路段
除了避開人群,還要防竄來竄去的小朋友,太恐怖了

Sapiens~ wrote:
我到覺得這個學生蠻惡質的吧
仗著自己是未成年 所以不應該受理所當然的教訓?
自己搞出的事本來就自己負責
這邊竟然一堆人在那說不要計較 人情也變得太氾濫了
建議樓主跟他們耗 要打官司就打
我是覺得單親媽媽常上法院自己也會很困擾 就無形中耗掉她們的工時


看到這樣的回文,這個社會真的病得不輕~
也請樓主趕快提告,讓法院來修理人比較快,
對了,
是要修理"惡質小鬼"還是"貪心大叔"誰還不知道呢??
看到後面發現有 傷害罪..故意損毀罪.........你好意思提告這個??


雖然高職生賠償金額有異動實在不佳~

但是我看下來,你們的姿態才真的是十分令人作噁~~~~


那好險只是撞到手機,如果撞到人 會不會被你們告 "蓄意謀殺"阿~>????




jerry.lee.taipei wrote:
個人覺得,人被撞而...(恕刪)


跑者受傷都是大會來負責
不會是撞人的跑者負責

我也認為這篇真的有夠亂
一口氣看完全部回應,看來真的是各說各有理。

個人認為樓主根本無須火大,亦不必放事件於網上讓人公審,就依你口中所講的報警處理吧!

由法律決定誰對誰錯不是最公正的方法嗎?

若最終結果不如意而認為法律不公又是另一回事了……



以上只是一個香港小市民的心聲,因為我相信台灣的法律還算公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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