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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義大老皮亂亂跑路跑事件)

說實在........
我很認真地看完每一頁的回覆

真心覺得嚇到了....
沒想到和大家的結論這麼不一樣


以下心得
一、法律威壓
反正"路跑活動"撞壞別人手上或身上的貴重物品~~也沒關係

只要當場很可憐的道歉...
也不可能舉證是故意的....
上法庭~反正東西還要折舊~~~
上法庭我賠得更少??
(這可以應用在手機、耳機、手錶、其他)

最後會得到公評
路跑就是來跑步~你身上帶那些多餘的東西要幹嘛?

難道以後...路跑也要前後裝行車紀錄器?
看我抓不抓的道你是故意的!!!!



二、路跑過程
這社會是真的病了吧...
自己本身也參加過路跑活動~
但是不管是計時的~歡樂的!
至少自己在跑的時候~
前面人多卡住~我會放慢速度
然後繞到旁邊再加速通過....
絕不會以會撞到人的前提下通過


唯一一次剛好在一個人後方而他前方也沒人
卻突然停下~我沒辦法馬上停下來
雙手抓住對方兩邊的肩膀
稍微借力~讓我停下~也防止他跌倒
然後跟她說了聲抱歉~
對方也示意到也跟我說了抱歉


三、態度
1.學生方面
如果我是那位學生的媽媽
就算如果當下不知道~事後才知道
一定先跟兒子談過~並請她解釋過程!(請他一定要說實話)
然後跟樓主討論甚至他太太一起見面談話
討論出一個結果後~(EX:因為家境不好~但願意分期償還)
一定帶兒子登門道歉!

然後告知兒子原因
因為這行為已經造成別人財務上的損失
所以我們必須要負責!
雖然我們家境不好~也不能造成別人的困擾
(我個人的想法是~我兒子不撞人~人家手機就不會壞~就不會有財務上的損失)


2.樓主方面
這點比較贊同大多數人的回覆
樓主其實是站得住腳的!
但是後來樓主的溝通方式~真的也點強烈!!
這是比較不可取的地方
可能有誠意想賠~都被搞毛了
對方媽媽都講得這麼委屈了
是否該有些變通的方案

題外話:
雖然....之前同學家單親...然後還低收入戶...
我還是看他買遊戲點數再打遊戲.....O_O

但扯到同理心這塊~樓主就比較站不住腳了!
我想大家最想砲的應該就是這點!!

但整體上!
最後媽媽的表現~其實也讓人不太舒服
開始講東講西~獎利益
而不是想解決之道!
講白了少了一個鄭重的道歉阿!!!



最後....
雖然我還是相信有人會~
手機拿在手上~你把我手機撞掉!?
我還在說~沒關係啦...林北自己自虐要拿在手上...

但我支持~要拍照~要打電話~
應該道路邊不要擋到正常跑步的人
但不覺得拿在手上有何不可?




其實我覺得對方也算是有在處理啦

就算了吧 消消氣

要不然這種人多的場合 其實他要溜走 你老婆第一時間應該也找不到他

這樣其實是算有在處理 只不過錢的部份沒有搞定而己



就像開新車在路上跑 有時候就是會被不長眼的小屁孩騎車撞到...

真的會停下來認錯的能有幾個....我是覺得有認錯就不錯了

沒停下來的 頂多咒罵兩句

停下來的 也是頂多念兩句




汽車被撞都講折舊了 手機掉地上....法官會怎麼判?




G董 wrote:
居然還好意思取暖真...(恕刪)

不好意思,我看到的是他沒有要他賠新機的意思耶,路跑或許就是輕鬆跑,但是他好像也沒有在滑,他拿在手上就被撞到了,就在文字敘述而論喔
本來就不用賠新機

你車子被刮 難道就要賠新車嗎

我的意思是居然還用"你刮到我的車,我沒叫你賠新車就已經很好了"這種語氣

我管你是在拿還是在滑啊? 路跑運動這種東西你3C不收好放包包 那就最好在頭上裝個行人紀錄器

要拍照拿手上或是你他媽跑的超慢 就應該閃一旁不要影響路跑動線 這不是常識嗎

還有 樓主也沒親眼看到阿 也是聽轉述的 搞不好他老婆真的在滑阿 有行人紀錄器嗎

真的站得住腳 就公布自己公司跟臉書吧

我相信跟我一樣覺得他有問題的人是大有人在啦

是啊!但學生一開始說的全額賠償且不要告知家長

樓主才沒直接報警,答應他私下處理

後來出爾反爾只願意賠六成

且學生家長一打電話來就先怪罪苦主未告知家長

接下來就開始討價還價了

請問這位大大,你遇到這樣的狀況你會怎麼做

你百分之百會說沒關係嗎?人沒事就好嗎?5~6千塊而已,我有的是錢!請盡量來撞我

要道歉的人打來態度還這麼差

錯了就是錯了,該被告還是要被告,難道不對嗎?


arge11111 wrote:
看完了這麼多留言樓主好像真的只要一個道歉
但是我在他的簡訊裡完全看不出來
只看到他沒事一直要告
大大您覺得呢?
如果是您收到那樣的簡訊?
01魔人,請管好你的腦袋,不要來煩我。

狡兔好多窟 wrote:
是啊!但學生一開始...(恕刪)


我沒看到學生有答應全額賠償阿?
JACK 傑 wrote:
並非對學校有偏見,張生當時只有給拍學生證,打得是國立某高職(生),非某國立高職生,再強調最後一篇簡訊及回文均有提到,無提告,無求償,PO文只是要要求對老婆有個道歉


仔細看了原PO的文章內容,原PO自己不也是出爾反爾嗎?(原PO一開始說不賠也沒關係,後來又要求5800元,最後結論又說不想賠就不用賠了),請問對方有說不賠嗎?只是金額不符合你意罷了!另外你後續要報警也OK呀,對方一開始都說要跟你一起去警察局寫和解書了!

更令人覺得偽善的是原PO說PO文只是要求對老婆有個道歉,請問原PO的原文含簡訊內容有哪一句是只要求學生道歉的?原PO簡訊中要求的道歉是還要加上賠償金額5800的耶!


就算只要求道歉,原PO只在這PO文有什麼意義嗎?原PO要不要再發封簡訊或致電給家長及學生,就只是單純地要求他們道歉即可?如果方便,也期待原PO分享後續結果。

G董 wrote:
我沒看到學生有答應...(恕刪)
有啊,在最前面,可是我是覺得做錯事了,就不要前面先裝可憐後面再裝不要臉,人家以將心比心了,怕他被家長罵或怕警察來,這樣就夠有愛心了,
oper1121 wrote:
最後媽媽的表現~其實也讓人不太舒服
開始講東講西~獎利益
而不是想解決之道!
講白了少了一個鄭重的道歉阿!!!


原PO不也是在講利益嗎?何謂鄭重的道歉?學生的母親至少有回簡訊說望原PO能體諒了,是原PO不接受對方賠償的金額,來這討拍結果被很多人噓。很多網友也提供意見說,如果真的上法庭說不定連3500都拿不到,這是原PO想要的嗎?還是原PO真的只是要一個道歉?

舉一個實例好了,我車停路邊被撞,扣掉對方出險理賠,我還得自付4000元。一開始我主觀認為我停路邊沒違規,但保險公司就是說我得負擔一定比例的責任。車被撞了,我不需要肇事者跟我道歉,我只想要把損失減到最低。於是跟肇事者談希望能負擔一半的金額,對方也同意了,皆大歡喜。

我不會像原PO一樣拿不到錢,然後上來洋洋灑灑地寫了一大篇。結果最後結論是原PO在樓下的回文說只要求對方給一個道歉。
最多告過失傷害啦,但為了新台幣5000元甚至最後拿到更低,去跑派出所、跑法院、跑調解,好像不怎麼符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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