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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義大老皮亂亂跑路跑事件)

整篇文章在那邊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一直說,

你到底煩不煩,老梗一直玩

你覺得重要但關我們屁事

整篇一堆xxxxxx,不敢寫?

民事糾紛才幾千元,要告就快去告不用在那邊寫三次?寫四次?寫五次?

干我屁事!

JACK 傑 wrote:
事由:老婆(梅)及...(恕刪)
一堆人針對母子的態度

人家態度哪裡不好了

不覺得自已有錯會先答應賠償???

答應賠償後就任由隨便開價??不同意就是出爾反爾??

樓主有單據,可是賠償比例有事先談妥??

在談的過程中只要不順樓主之意就是屁孩?就是母親教不好

以後就是毒瘤??

說什麼小孩子現在這樣,以後就怎樣....

人家從頭到尾沒說不賠,不賠全額就是不負責任?

從樓主單方面的陳述事發狀況

撞到左手手肘,很明顯不是故意的,也非什麼追撞,真的就是不小心擦到,

而且尊夫人是背後被人擦到,難道尊夫人背後有長眼睛看的到對方是在嬉鬧??

這是否是因為事發後看到是高中生,所以猜測撞的原因??

好,有聽到嬉鬧聲,所以猜測他們在嬉鬧,那怎麼不注意一下,事情不就不會發生了

小孩母親說的有錯嗎??

他先承認自已小孩有不對的地方,可是路跑帶手機本來就是不恰當有風險

到是樓主堅持路跑一定要帶手機,攝影器材

人家可是有賠償的誠意,只是樓主不滿意罷了

chend1201 wrote:
個人覺得這社會現在...(恕刪)


同感,請樓主及樓主家人以後莫要再參加相似活動,
以免傷害他人。

感謝。
我覺得學生願意賠償六成
又不願意讓單親的母親知道因而擔心
就很值得肯定
他沒有逃避 也體恤母親
回到16 17歲時
不知道大家會怎樣做

我相信事情發生當下
有這種態度的小孩
應該有跟您太太當面道歉才對
又或許當下場面混亂
您太太沒意識到對方所表達歉意
如果您在意的只是一個道歉
要不要先跟太太確認先

在那種場合 加上那種年紀
會嬉鬧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
發生碰撞想必是無心之過
展現大量就是給太太最好的交代
也許她原本期望您會幫她換新機勒

人家媽媽都已經認為是自己無能,才需要小孩去打工賺錢.話都講到這樣了, 是不是可以撇開對錯,給彼此一個機會讓他圓滿.
很愛說三次的這位:三次郎

想告人家傷害罪故意毀損罪,

用你的爛招告訴你,告不到!告不到!告不到!

因為很無知,所以要說三次!


JACK 傑 wrote:
事由:老婆(梅)及...(恕刪)
拿手機就算了,還可以撞到掉
不要參加好嗎?

怎麼我手機繩就沒事

怎麼我臂帶就沒事

怎麼我手機繩又臂帶就沒事

參加一個活動還要擔心別人高昂財產,老師咧..

這跟騎機車停個紅綠燈也要拿手機出來的族群有何不同咧,東西收進包包裡專心很難喔,


講提告好像很厲害,結果都民法範疇而已
我覺得他一點都不需要賠給你說

這是運動的活動 上了場 就是會有碰撞 基本上 場上的碰撞 都沒有什麼賠償不賠償的問題

難道 路跑 大家都不碰撞的嗎?


賽車 碰撞 有看過索賠的嗎? 就算人死了 也是不用陪的

NBA 比賽 撞傷人 請問一下 有索賠嗎?


只要上了運動場 都沒有什麼索賠的問題

當然惡意 可能有
損毀不罰過失
過失輕傷不罰

這件事情我是不知道誰有錯
但原OP拿著法律條文亂指就很難看

melllee0405 wrote:

abc1226 wrote:
本來會去念高職通常家庭就不怎樣的機率很高,上一代連帶教出來的下一代的道德品質機率關聯性如何大家都懂的(恕刪)


很看不起高職生喔,更看不起高職生的父母.
真敢說,你這高材生有一套..

你跟樓主都有種族歧視,台灣人的人情味被你們敗掉.

當然沒規定不能拿手機,但如果有人拿著青花瓷或一幅畫路跑 那肯定賺翻了.


台灣社會已經有一堆自視甚高的人,

可以用高職高中來推斷個人品格,真是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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