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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義大老皮亂亂跑路跑事件)

樓主有沒有考慮投訴蘋果還是其他新聞?

還有PPT記得轉貼一份,記者很喜歡在PPT挖寶

[問卦]有沒有國立高職生路跑撞人後不肯賠償的卦?

標題都幫你想好了,不用謝我



真心覺得樓主爭的不是那點錢的問題,而是態度不對

不是當下說願意賠償後來才來盧

這樣信用被丟到哪邊去了? 學校這樣教的?

這樣的孩子長大沒問題嗎?

當下說一定會來上班,對方連你制服都幫你訂好了,報到日當天說不想來了,這樣對嗎?

支持樓主繼續爭取吧
作為鍵盤法官:如果真的告了對方搞不好還不用賠 (無法證明是否蓄意還有其他因素)

就算判賠也會把手機折舊算進去,畢竟法律上是以復原未損壞前狀況判定

個人推測取暖失敗機會大一點!

就事論事,賽道上和平常走在路上,東西被撞壞的情況本來就不同。保重
很不欣賞學生出爾反爾的態度,加上家長也跟著學生有著不負責任的態度,建議樓主告吧。

但也很看著樓主一副對高職生很不屑的態度,以及您的那句「眼睛有沒有帶」的發言,也讓人感覺有著當今總統看百姓的眼神。

「中年大叔花錢事小,也不是氣憤賠償金額,最主要是處理事件的心態,被追撞要認錯,追撞人無錯?
無討論撞人者,竟先討論為何被撞?覺得本末倒置,有錯是要認錯,而不是先指責別人吧?」

看到這句話我還真的笑了,從頭到尾只見到你在怪學生,卻沒見你們家人有一句是否自己有不當之處的話語,這種話說的出來真的有點可笑。

(十一) 活動當天不提供跑者寄物服務,請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或背著紀念束口包輕鬆開跑。

當對方律師拿這句話來當佐證資料時,真不知道你們還能拿到多少維修費。

所以還是覺得您去告吧,從您以往的 PO 文中已看到了您和您愛女的照片,有機會看到您們,我應該就會閃遠遠的了。
說是路跑個人覺得這比較像是一個親子活動

帶著小朋友參加活動拿著手機或相機記錄

個人覺得並沒有什麼不妥

今天如果是撞到小朋友

結果跌倒受傷了

那要怪大人為何帶著小朋友參加嗎

個人覺得完全是態度問題

並沒有誰對誰錯
igahatori wrote:
抱歉,小弟法學粗淺想請教,

民法上之不當得利,係無法律上原因受利益而他方受有損害為要件,

對方因自己過失行為而當場支付螢幕維修費用,

事後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應依民法74條之暴利行為來減輕給付,

這位大大用不當得利之論點何在? 請賜教

就是如果法院判不用賠那麼多就是不當得利
我多付的跟你多拿的就是我的損害跟你的利益 無法律上原因
暴利行為不適合用在這 要件再套看看
基本上你要對方負全責是不可能了
雖然對方的態度很.....

至於上面講到高職生不意外的大大,很合理的懷疑你還活在很久之前的年代
本身也是高職畢業,我讀高職是因為興趣,當年的成績也是可以上你們很常聽到的所謂第一高中
當然班上許多同學也是,現在他們的工作也不會輸你們所自以為名校出生才能去的大企業低多少
這件事本身就跟高職高中無關,我還是有點不懂樓主為何要刻意多次提到高職生呢?
如果樓主也是以這樣自以為的觀念來教導您的小孩,我只能說辛苦他了。
太多人回文後面有點懶得看,
不過是覺得樓主的確也有責任,
不是全都是撞人的錯,

路跑活動又不是逛街。
走路的人卡在路上當障礙物嗎?
還是少出來參加路跑吧,還傷害罪勒!真敢講!
其實學生成不成年或他是不是單親家庭都是其次,不是未成年就不能求償!他是不是真的單親家庭或生活困苦也沒人知道?!

重點是 1.不用一直強調 "要報警",相信我~這種事 警察頂多到場關切 不要說啥簡易庭 會開三聯單受理報案 就已經是奇蹟了
2. 我看到 樓主擬的提告草稿 傷害罪? 故意毀損? 我真的笑出來..這兩項如果成立 ~你來跟我說 我跟你到區公所 我改你的姓!!
3. 事主(在此指學生或學生媽媽都算)算有誠意要處理了 但我看到樓主一直以 準備提告的跳針法 給對方壓力~看不出來有想讓步(一直強調不想賠不用賠了 心裡是真的有賠沒陪都沒差嗎嗎??還是只想讓對方認為你有提告的決心?)
4. 並不是100%跟0% 的責任歸屬!你知道車禍 闖紅燈的撞到綠燈直行的有時都沒有全責了更別說你老婆在明知道這種隨時左右、後面都會有人跑過去的活動當中 手中還拿著手機晃?

5.整件是開頭是樓主這方站的住腳 但在處理的過程中 產生了變化!!簡單來說 你今天是遇到一個不懂法律跟好脾氣的~換成是我 看到你每篇說準備提告的簡訊 我會拜託你公布我兒子所有資料 然後拜託你去提告 再讓你花一堆時間跑和解庭 然後拿到少於3500很多的金額!!
對方非故意
雙方最後上法院
不見得會贏,賠償也不會那麼高
你最後那張手寫,
他可以反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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