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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義大老皮亂亂跑路跑事件)


aaronchuu wrote: abc1226 wrote: 根據我過去事故經驗,高職生不意外,本來會去念高職通常家庭就不怎樣的機率很高,上一代連帶教出來的下一代的道德品質機率關聯性如何大家都懂的,還好我運氣好,都是小錢解決,記著,瓷器不跟磚瓦碰,你損失小的話,別跟他浪費時間,記住,你的時間比他寶貴。他真要賴皮你也不能怎樣,法官也不會只聽你的片面之詞,就好像樓主的描述我也只信50%,下次參加活動記得機器要綁著。...(恕刪) what are you taking about? 我因為喜歡車去讀高職有錯嗎? 什麼叫作高職生不意外? 我努力考上大安高工不是為了要這樣給你踐踏我的品格的 我承認我目前家境不是那麼好 但是我好歹不會去做什麼雞鳴狗盜作奸犯科之事 你憑甚麼這樣子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對不起至少我的家庭不會教我隨便去以有色眼光批判他人!


給你一個讚
給他一個按!

JACK 傑 wrote:
事由:老婆(梅)及...(恕刪)


家長一昧怪對方,自己不反省
難怪小孩覺得可以出爾反爾,一皮天下無難事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告吧
讓法律來告訴他們什麼是公理
今天只是手機,以後會不會遇到其它事一樣也這種態度?
孩子的教育不能等,家長也是
如果想告就去告
不要鬼扯什麼高職生的道德水準
台灣人什麼事都愛扯族群
我可以跟你保證 如果你去告毀損 我是那學生我根本懶得出庭 絕對沒事
刑事毀損要故意 除非他故意要弄壞你手機 不然不小心不叫毀損

民事上
你老婆參加運動活動還把手機拿在手上 過失比例不會太少
你去打民事 花幾個月搞官司能不能賠你三千五都不知道
且說真的 法院講證據 如果一開始死不認 你沒憑沒據半毛都拿不到
且你也無法證明是被那學生撞壞

還有義大不是意大

butter1252 wrote:
聽起來對方處置並無不妥,文中看不出對方“故意”造成你的手機毀損
且民事侵權告完判賠也是要攤折舊,手機只要用過,8折起跳就先攤掉了
還是你要對方先出更換整個螢幕的費用,再回來告你不當得利?
...(恕刪)


抱歉,小弟法學粗淺想請教,

民法上之不當得利,係無法律上原因受利益而他方受有損害為要件,

對方因自己過失行為而當場支付螢幕維修費用,

事後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應依民法74條之暴利行為來減輕給付,

這位大大用不當得利之論點何在? 請賜教
學歷跟道德是無關的

學歷很高的 道德感很強 ??????????????

還是因為大家都比較無視
還好版主已刪一些照片及個資,已不像剛PO時人物明顯及不妥.
還是以和為貴!
並非對學校有偏見,張生當時只有給拍學生證,打得是國立某高職(生),非某國立高職生,再強調最後一篇簡訊及回文均有提到,無提告,無求償,PO文只是要要求對老婆有個道歉
很想知道一些砲樓主的人

如果今天是你跟在樓主後面但沒注意前方狀況把樓主撞到手機噴了出去,你當下會怪樓主沒把手機拿好嗎?

另外
對人講信用是最基本的道理,答應人的事情就要作到(非犯罪情況下),不然就別答應。

今天這位家長教會小孩一件事,自己答應過甚麼無所謂,自己莽撞闖禍也無所謂,當媽的會想辦法幫你喬

其實對方家長可以帶著小孩約樓主見面,當面要小孩道歉,我想樓主也不會太為難

但家長卻是用指責對方的態度,我想任何人都吞不下去


JACK 傑 wrote:
事由:老婆(梅)及...(恕刪)

2邊都有責任
一人一半合理
所以她們付擔3000應該足夠
現在的年輕人都「很大」,遇到狀況,先告下去就對了。

學生?學生早就不學生了。

學生犯錯?告下去就對了!
社會早該要求正視監護人責任及家庭教育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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