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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伯太熱「上半身通風」赤膊運動遭罰2千

全台首例!高雄伯太熱「上半身通風」赤膊運動遭罰2千 熱到脫衣也有罪?
這名徐姓阿伯幾乎天天到大東公園打球運動,但習慣「上半身通風」。多次有民眾看到後覺得不雅觀,認為公園裡有不少女性與小孩,「看了都會怕」,紛紛向志工投訴。
志工上前好言勸說:「公園是公共空間,請穿好衣服運動」,沒想到阿伯仍堅持脫衣,完全不理會。最終志工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開罰2,000元。
阿伯事後聲稱:「天氣太熱,才會在公園打赤膊運動!」但仍被認定違規。

有些人喜歡 赤膊運動 要小心.
2025-11-03 19:16 發佈
高雄的體育場可以嗎
好幾次看到外國人打赤膊慢跑...應該是阿伯身材走山太嚴重 應該是太礙眼
身上刺個幾隻龍與鳳
應該就沒有公園管理條例了吧
呵呵
阿臭丸 wrote:
身上刺個幾隻龍與鳳應...(恕刪)


可以刺孫悟空大戰米奇和唐老鴨嗎

這應該不會被投訴,比較有可能被圍觀
什麼落後的規定!
沒有惡意、或侵犯他人舉動,應該以個人自由為優先吧。

坦白說拉,遇過一些志工很自以為是。

穿運動內衣的要罰嗎?
不雅要罰兩千,那挖鼻孔要罰嗎?長的不雅要罰嗎?
穿露腰上衣的要罰嗎?
要是有女孩穿比基尼,大家都會拿相機拍,阿伯真是身材走鐘,應該先開張至醫院檢查的勸導單才對,等練好身體再來秀身體也不錯
我在公園看到衛道人士一副咄咄逼人的臉,我、小孩、狗狗都會怕。
是不是也可請衛道人士戴上頭套呢  
打籃球最怕遇到這種的
假若現場僅剛好湊足人數開打
也沒得閃
會鬧到開罰,肯定平常也有人勸過吧
既然是勸導不聽,那開罰也是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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