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風凱特 wrote:
樓上某人就是不覺得文...(恕刪)
To 黑風.....
事情要弄清楚
如果原po(年輕人)能把鉅樹的事說清楚一點
照片也要po"踞樹進行事"
那這件事可公論
年輕人也不用犯上可能的毀謗&個資罪
所以我一再提醒他...有圖才有真相
砍一棵堤岸上的雜樹
僅為了滿足個人拍照的慾望
是真的不太對
但因無"法"可管
所以要炮人的時候
就要用點技巧嘛!!
5個人還一搭一唱蓋大樓
覺得沒問題
這才是問題所在
覺得鄉民的口水應該可以"淹死"一個老頭
就忽略了程序正義
這是一堂寶貴的公民教育課
不是有人說....
在01發言到現在還沒有人被告
那...
您覺得呢?
上法庭後,在寬恕...也是一種方法吧!!
但...不會是法官寬恕
因為法官只有依法判決
接下來呢....
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