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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由當事者 邵柏瑞聲明

鄉野 wrote:
那要看所屬管轄權責機關機不機車,
遇上機車的,一定有事...

再者,只需一通電話告知即可,其餘的事情也不需要一般民眾擔心,
至於通知後,處不處理,這也是所屬管轄權責機關的事情。

就比如,你不必去在意總統府有沒老舊,有沒可能崩塌是一樣的道理,
有相關負責單位會去處理,前提是沒有公共安全上的疑慮,
堤岸會不會崩??將來會不會崩??沒崩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公家機關會自行在準備要崩,又或者已經崩了逕行前往處理。

既成事實才是重點,預想、假想等未來式結果,大多數公家機關都是不作為為大宗。

以我舉的例子砍樹的動機不同,就算管轄權責機關機車好了,會演變成被po上網發唾棄文'人肉搜索'上新聞嗎?

就算上新聞好了,動機不一樣,或許同樣一棵樹,同樣的網友,恐怕批評的方向又不一樣了! 這才是我覺的妙的地方


chiang:喂,我是很認真的回應,不是在搞笑,有會員想來我當然要告訴他我們的上班時間,免得撲空了會更火

零的境界01 wrote:
就算管轄權責機關機車好了,會演變成被po上網發唾棄文'人肉搜索'上新聞嗎?


這例子舉的真妙....
如果是這樣
我猜會演變成"網民圍剿機車公務機關過度執法"為主題的文章吧~

當然,這跟有觀賞價值的小花又不太一樣
一個生長在路邊開的美美的小野花
跟一個生長在堤防邊沒有任何價值還可能會危害堤防的小野草(不是樹)

兩者的不一樣不是很清楚了嗎?
還要再多加解釋?
那還真是讓人哭笑不得阿...

原來,網民是以佛家的觀點在看,萬物生命皆平等
以此觀之,無話可說,阿彌佗佛,老伯實有罪過....罪過....唉..
botingonline wrote:
這例子舉的真妙....
如果是這樣
我猜會演變成"網民圍剿機車公務機關過度執法"為主題的文章吧~

當然,這跟有觀賞價值的小花又不太一樣
一個生長在路邊開的美美的小野花
跟一個生長在堤防邊沒有任何價值還可能會危害堤防的小野草(不是樹)

兩者的不一樣不是很清楚了嗎?
還要再多加解釋?
那還真是讓人哭笑不得阿...

原來,網民是以佛家的觀點在看,萬物生命皆平等
以此觀之,無話可說,阿彌佗佛,老伯實有罪過....罪過....唉........(恕刪)


NO NO NO....我們可是很多都是依法有據喔! 那位警察也是依法有據,執法過當是警政內部處分,
但太平洋大大非法侵入破壞公物還是有法來規定的....警政署、法務部網站都可以查到相關法條


不過今天若是我是警察處理這個件案子,會先吃下這案子,讓雙方先談談,若真的沒
轉圜餘地,也只好往上報囉
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

botingonline wrote:
這例子舉的真妙......(恕刪)


所以草不是生命,花才是生命

這位朋友對生命的看法真是特別啊

下面有請大師開釋
一切都是因果

即使受害人原諒你, 因果還是循環著

大家真的要植福田, 不要造一些業, 以後都得還

相信當事人現在一定很困擾
其他人旁觀即可, 並做為借鏡,千萬不要再添油加醋

並祝福當事人能圓滿解決此事
500D + 17-40 L + Sigma 50 1.4 + 55-250 IS + YN-460 II
黑風凱特 wrote:
樓上某人就是不覺得文主「為了攝影」砍草是錯的
反正小小一株草嘛
就算給他死有什麼關係

不知道小時候父母師長看到你在路邊拔花拔草時會不會阻止?

這種「大人」就是
典型的對社會冷漠
對有背景有後台的人睜一眼閉一眼
凡事都先考慮自已才去考慮別人

當然,這種人沒有錯,但想不到居然這串文章中居然充滿了這種人


+1,一直在那邊把重點放在網路人肉搜索,誹謗,沒禮貌啦.....等等

說一堆什麼什麼小朋友,人心不古,憂心一代不如一代,別人都沒愛過人啦......等等的

這種說話義正嚴詞其實也只是看熱鬧反而害老頭的⎡大人⎦真是令人不敢恭維


黑風凱特 wrote:
不知道若那位阿嫲只是為了「攝影」的話
會不會得到大家的同情???


Life is poop,pee,fart. Taste your own

SKIN wrote:
不過今天若是我是警察處理這個件案子,會先吃下這案子,讓雙方先談談,若真的沒
轉圜餘地,也只好往上報囉
.....(恕刪)


那也得有人提告啊,到底是告了沒
SKIN wrote:
所以這是態度問題,道各歉態度放軟就好其他都不要多講,但發文道歉確是態度

強硬,我想這才是這些鄉民激起咬著太平洋大大不放原因!!畢竟只是微罪。

反過來說,兄台說到一個重點了,畢竟只是微罪,需要被PO上網'人肉搜索'上新聞?
我從頭到尾也不認為老頭子的行為是可取的'是對的
但就算是做錯事就如同前面的兄台回覆我舉的例子一樣做法
勸說失敗也可以打通電話檢舉當事人不是嗎?
之前那位網友又何必把人家因為您也認為的是微罪搞到失控上新聞?

就如同您說的那個採野花的婦人被上銬的例子一樣,婦人是有錯,那為何銬人的警官最後也被罰?

chiang:喂,我是很認真的回應,不是在搞笑,有會員想來我當然要告訴他我們的上班時間,免得撲空了會更火
下班後又看了這麼多篇回文
也看到太平洋大大您所說的原發文者家中情況
您在回文中有寫到該發文者不該在母喪期間進行娛樂之事
為人子女者 應不應如此 自有社會公評

見賢思齊~見不賢內自省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這些話語亦是古哲先賢所告知後世子孫之言
原發文者見到心中自覺不平之事
故上網訴求社會評判
也許後來回文中有跟隨此文發言者言語上污辱到您
亦或者造成您名譽及經濟上之損失
您故提告 撼衛您名譽 這是您的權利 他人無從置喙
但後學這在提出自己之看法
也許 原發文者發文立場不應有錯
錯的是其手段及其言語
若原發文者在當下將您之行為拍下並送相關主管機關
今日之事業不會發生

您在發言中亦有所云業以進行訴訟當中
既已成為訴訟案件 兩造雙方是非對錯業已非旁人所能評判
只能靜待法官評判
後學在這亦靜待此次事件之結果

最後~上列回文者有大德提起上次警察執法過當之行為
這該分作兩部份去討論
老阿嬤折花有違法否?
第二 若有違法 執法者是否有違" 比例原則 " 亦所謂"執法過當"
若老阿嬤沒違法 這業不是執法過當 而是該名員警侵範老阿嬤的人身自由權
我想若是如此~該名員警應該不是僅僅受到申戒處置




botingonline wrote:
怎麼樣的小孩?
大概...這個討論串裡有很多實際言行給你參考....

沒什麼負擔、沒什麼經濟壓力、沒經歷過恐懼、沒承受過壓力、沒愛過別人
活在大大的保護傘之下、充滿了挑剔、隨時都在批判、但不想承擔責任
把自由掛在嘴邊、把快樂放在中間、把正義掛在腰間(需要時拿出來擋一下)
自覺從沒犯過大錯,因為凡事會有人幫他喬好
更沒有真正感恩的心態,這世界是那麼理所當然
把尖酸刻薄當幽默風趣
把油嘴滑舌當辯才無礙
把顛倒是非當文字遊戲
把言論自由當傷人不見血的,利器


以上,大概就是這種族群在社會上的聲音最大聲
我相信PO文的年輕人應該還不至於這樣
但,如果他沒在這件事中獲得教訓,然後成長
那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
這種族群又會多個,生力軍

想請教大大個問題
您用您的立場來看待這件事情,講了一堆來解釋,甚至來笑話其他人的行為是幼稚的(幼稚自行變更)
那相反的
他人用他人的立場來看待這件事情,講了一堆來質疑樓主的行為,明知行為疑似觸法,卻態度強硬等等言論(人肉舉動不在此)
比照雙方後,立場不同,但是出發點都是一樣的
那您和他人有何不同?? 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嗎??
打了一堆文謅謅的字體,不代表您的資歷、學歷,甚至是經驗豐富
要酸或質疑他人之前,請注意自己的行為,是否慢慢的與他人雷同

給您一句話
您就算一直打出笑話他人的言論,也無法淹蓋樓主因為攝影而觸法
恩,你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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