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hoxen wrote:
其實會因這句覺得受創(被指責)的人,通常是書真的沒唸好或丟掉的人吧
哈哈哈,倒也不一定啦。
不過,我的原文是「還是二類組的也都搞不清楚?」。
那句「書都唸到哪裡去了?」並不是我的原文,是該員自行腦補的,這倒是要澄清清楚的。
1126m3 wrote:
把鏡頭當成(機身的...(恕刪)

老C wrote:
真是不知道在瞎扯什麼??紅外線,紫外線在科學上的定義就是不可見光,你看到的紅外線是已經是紅光,而不是你看到紅外線。先搞懂正確的定義再來吵,不然你就是可以看到紅外線的外星人。

Leonarka wrote:
你說紅外線看不看的見? 是看的見的...
你拿個玻璃紙一套,會更明顯!
為什麼看的見? 上面有說了
純粹的紅外線看不見,這個大家都知道
好,回歸主題,看的見看不見都跳過
針對紅外線雷射一詞 infrared laser
英文明明就是紅外線雷射呀....
不翻譯紅外線要翻什麼?
這你要怎麼說? 原始發明者就是瞎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