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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由當事者 邵柏瑞聲明


sj1940 wrote:
所有有發文,不認同你行為的人看了你這一連串帶威脅性的發文,不知會不會心生恐懼?
如果因為這樣出了意外,不知可以求償多少?
50歲的老頭子前輩,要不要跟你的律師研究一下?...(恕刪)




怎麼辦...我看到 Sj 大大這篇回文....也心生恐懼了...如果因為這樣出了意外,不知可以求償多少....



威脅不威脅,這是看法官自由心証,不是看的人自由心証

不然之前謗佛者死的事件,莊圓早被告翻了.....


我想莊圓的信,直接講明了會死,比你看到邵生先文章後,給人的威脅性更大吧......


Snoppy911 wrote:
刑 309 310民...(恕刪)


309 公然侮辱...應該是不可能求償7位數的金額吧?

310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開版的已經承認有鋸樹及道歉了...310不就也不成立了嗎?

刑事不成立..不是應該就無法以此告民事嗎?

Grunder2006 wrote:
能不能告得贏.......(恕刪)


別挖洞給我跳囉..
我只是看戲之餘想多學一點法律常識.
開版的如果真的可以成功求償7位數成為案例.
那可真的是造福人群耶.
dean720721 wrote:
看來當事人還真強硬從...(恕刪)

....
致於您的觀感..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是不是請您回到第一棟房子..爬文到20樓左右..同時比對第2棟房子建造時間點..您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我並不奢求您會多說些甚麼....略..
Grunder2006 wrote:
威脅不威脅,這是看法官自由心証,不是看的人自由心証

是看感覺被威脅者哦,除非在這串裡有發言的網友是法官,不過也難說啦,您覺得呢?

法官只是判定被害者的感覺被威脅是否成立,或因此而生之損失是否與加害者的威脅相關度多大,進而決定加害者的刑度如何

Grunder2006 wrote:
我想莊圓的信,直接講明...

如您所言,法庭上是由法官怎麼想決定,不是你想、我想這些不相關的人怎麼想來決定哦
至於莊園大師那部分,如果您覺得心生恐懼,當然有權利去提告,也期待您繼50歲老頭子前輩之後,錦上添花,幫幫鄉民們對莊園提告
掃垃圾 倒垃圾 / Shot down ★★★★★★★★★★★★★★★ 我沒有惡意而且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他更不是針對任何人或動植物、礦物、無機物
我只能說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我沒說誰不要自己對號入座嘿

Grunder2006 wrote:
怎麼辦...我看到 ...(恕刪)

您所指之人,言中有其對象,但對象並不是您,
所以並不會構成您所說之事,當然,提不提告是您的自由,
告不告得成就如您所說,法官自由心證...

在小弟看來,您所指之人言中,雖有其對象,但實屬假設之意為多...
cooltyus wrote:
我只能說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我沒說誰不要自己對號入座嘿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

我懂 我懂
那種裝神弄鬼又只剩一張嘴的莊園大師之流
真的是

在等三聯單之餘,不如先來欣賞一點輕鬆的
掃垃圾 倒垃圾 / Shot down ★★★★★★★★★★★★★★★ 我沒有惡意而且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他更不是針對任何人或動植物、礦物、無機物
很怕會告到一些國小, 國中生

網路就是醬, 摸不著底
500D + 17-40 L + Sigma 50 1.4 + 55-250 IS + YN-460 II
如果是針對「砍樹」這個行為罵的,我想判的也不會太重

而且邵先生也承認錯了~(雖然還是扯到別人)

一個長輩應該要知道什麼叫苦口良藥~我想邵先生也不會徒增訴訟


不過部份人把邵先先的身份資料,甚至親人都說進去的~

罵砍樹沒錯,但造成邵先生損失也沒錯~

前者沒事,後者照價賠償,天經地義


如果說今天有辦法告邵先生說因為「你砍了樹造成我的損失」,那你也能告

邵先生若被判賠,也得賠~


希望眾鄉民們引以為誡....凡事都要對事不對人...

StkFitr wrote:
很怕會告到一些國小, 國中生

網路就是醬, 摸不著底...(恕刪)

我覺得應該是大學生比較多耶~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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