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Hung wrote:你有理 你贏了會怎樣? 我輸了我會少一塊肉嗎?但最後,我偏要繼續說是 鏡頭蓋! 你能拿我怎樣? 這種小事豈有什麼輸贏?正是因為你們覺得這種小事就是會牽涉到『輸贏』,所以才會講出這麼幼稚的話啊。
alexander1027 wrote:鏡頭當機身蓋本身就不是正式攝影名詞不懂為何要正名那真正的機身蓋(塑膠蓋)怎麼辦XD 對啊,只是形容而已,並非正式名稱。『那個男子真是帥到沉魚落雁、羞花閉月…』,亦只是形容而已,不行嗎?題外話,儀器當然可以偵測紅外線嘛、功率夠大,皮膚熱受器當然也可以的。
SuperHung wrote:哈哈哈哈哈,是啊,...(恕刪) 幼稚就是要形容那種小孩子明明心裡知道卻拉不下臉皮故意對槓的那種態度。另外是因為我是要針對你的部份內容做回應,當然就引我要回應的部份出來而已,拍謝啊,沒有引你全文。至於你其他的內容,我沒特別想討論誒,況且你舉台北車站被簡化為「北車」之類的,這只是簡稱、一種壓縮的概念。跟從頭就搞錯了標的是完全不一樣的。我當然知道你想表達的重點在「約定俗成」,但要約定俗成也該是將之俗成暱稱為『機身蓋』才對。個人的觀念是認為即使再微小,只要學到或是更改了原本搞錯的用法,都是該小小開心而不需要覺得自尊心受損的事情。
alexander1027 wrote:理論上當然看不到但實務上有些設備是看的到紅光的 alexander1027 wrote:以前產線用的紫外線UV接合的機台運作的時候也是很亮 不管是紫外線或紅外線的光源設備,除非有特殊需求而嚴格設定為單一或很窄的波段,不然多半發出的光是一個不算窄的波長範圍,只要是主要工作波長有足夠強度就好。因此這些設備發出來的光就可能有可見光的部份被看見,但並不是說紫外線及紅外線是可見的。
菲恩盲客 wrote:我當然知道你想表達的重點在「約定俗成」,但要約定俗成也該是將之俗成暱稱為『機身蓋』才對。 不是已經約定俗成了嗎...這鏡頭拿來當蓋子!不是約定俗成...這機身使用鏡頭當蓋子不然90%從哪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