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瀑布 wrote:樓主真的認為自已不用為這篇文章道歉嗎? 先對內文改很大 向一些被錯誤資訊欺騙的網友道歉好嗎VISION wrote:20F人肉搜索+101!! VISION wrote:45F先砲轟他吧!! 樓主真的認為自己不用為這回應道歉嗎?記得你鼓動網友人肉搜索 現在名字、照片都有了 難道你不用讓大家看看你的真面目嗎ps 講真格的 樓主夜拍的技術要加強
湛藍天鵝 wrote:看過當事人的回應之後...(恕刪) 他這樣做是不適當 唯一的不適當可能只是沒有跟任何單位確認過...(該植物可能也不隸屬任何單位)該不爽 也輪不到原PO不爽....其他我不覺得他有啥好道歉的看了原文 看到了回應文跟照片他根本沒有對誰有虧欠阿....言詞何必低聲下氣....他承認他有做 但是他根本不覺得那是錯事何必"認錯"?
小杯子 wrote:別來亂蓄意攻訐、...(恕刪) 看來有人舊疾犯了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561589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589967沒人想挑釁你啦 我還不想跟你有關係只是一看到你 就直覺想到這個不就是踢老母下車那位
* 原文在208樓,無修改 ***信箱:stp0936@yahoo.com.tw名:STEPHEN SHAIO 邵柏瑞相簿:http://www.flickr.com/photos/stp0936/sets/72157604350460054/***----所謂的當事者回應後----****還好我只是幫他"打廣告"......沒有寫任何情緒字眼! "推薦" 他的部落格 & 相簿不知道會被告什麼....其實,本來就沒必要用謾罵的方式留把柄給人家告..有很多合法的方式可以達到"目的"頂多"個資法"吧 , 不過,懶的去細看...如果這樣"推薦"會違反個資法..通知一下吧...ps...版規好像有條不可公布 blog 網址的規定 & 免費利用01打廣告好像也不行.....留給管妹處理好了
小杯子 wrote:有新的梗嗎? ...(恕刪) 不用理那些無聊的人,有許多不知前因後果就來選邊站,樓主與阿伯的事情相信阿伯會保護自己,樓主現在也站不住腳,至少沒有那棵樹的照片,而是把焦點往公德心集中,就讓他們繼續吵吧,我推測是樓主利用網路平台放大自己想要的結果,不太好,本來的正義工具被拿來私用。
好人村村民 wrote:看來有人舊疾犯了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561589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589967 差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