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邵柏瑞一句話.....本人將收集證據不排除提出告訴….這句話好常看到希望邵大能夠把提告過程也公布一下以啥罪提告?要花多久時間?要付出多少訴訟費用?能得到賠償嗎?律師全權負責訴訟嗎?自己收集證據?其實還滿想知道的不過邵大的行為確實可受公評如果網友針對這件事的行為提出論述而不是針對人我想官司的輸贏變數還滿大的所以邵大收集證據要詳細點喔網路禮儀能因邵大而健全應該也不是壞事也希望邵大能夠有後續發展不要不了了之兩造的說法與見解應該只有法官有最後的裁定權自己的名譽只有自己能夠捍衛邵柏瑞大大的清白等判決書下來就可真相大白
多謝樓主分享...原來為了攝影是可以鋸樹的!學了一招、趕快做筆記攝影圈好小~朋友多、還是有好處的~看來學攝影也要學交友我是覺得友直、友量、友多聞還不如有律師~這個也要做筆記上01~會被告~以後還是少上為妙~PS : 我只看了前面幾頁嘔~後面都沒看嘔~實在怕怕~拜託!拜託!別讓我上法院~
水晶骷顱 wrote:護貝一下...(恕刪) 大大您護貝慢了.....有一些已經修改了!! 12點20分中天新聞有報這一篇!!不過只有單方面的說法!!爸媽....哇阿榮啦!! 我坐最在最後面第XXX排!!
hsun320 wrote:引用 邵柏瑞一句話...(恕刪) +1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真的在01看到有人真的提告的確對錯應該由法官來判定而網路上的言行也不是不用負責希望此事如有後續發展請post出來讓大家有所警惕我這裡的警惕並不代表我支持任何一方我支持的是:1.是非對錯應該由法官來判定2.自己網路上的言行是要負起法律責任的
more2002 wrote:而且在高雄還綁個紅頭巾 無奈 容易讓人聯想到 "踹共" orz...(恕刪) 問個題外話,閣下言下之意是去高雄不能穿紅色嗎?一陣子沒去高雄了,想不到現在去高雄還有這規矩,真是麻煩啊.
今天「砍樹」沒有違反法律,但你小時候如果看到樹就去切,看到枝就去折,請問你父母會不會阻擋你?文主若直接為他殘害生命被抓包的行為道歉,就不會有這麼多事了~嘴硬扯東扯西~從他的文章看不出他認為他切枝是錯的~合理認為他似乎認為切的理所當然~套句電影台詞「糗了就要認啊!」
我覺的樓主,錯就錯在跟那位年青人說話的內容了~要是誰聽到這句:不然你認為勒.你想怎樣? 是誰都會不爽吧!!您要是好好跟他說~這是野生的花草,因該沒什麼關係,叫他心胸放寬一點ok~他也不會吧您的玉照,給拍了下來,又在這給po了上來~您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