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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當事者已有回應,更新於1F)


南獸皇 wrote:
看到你對"老大"這2...(恕刪)


滿不滿意在你心中,你的心要如何我無法控制哩

不過至少我己經回答你"老大"的意思了

但你什麼時候要回答我"粉絲" / "信徒" 的意思呢 ??

是不敢 ? 不能 ?還是害怕 ??

我這麼有誠意在你一問我的下一篇文章中就回答你了

倒是老大你......都過了二三篇往返文了,怎還不見你的"誠意"呢



至於我質疑發文者沒有証據的部份,敢問你我質疑的是錯的 ? 是發文早有放上証據,然後我質疑發文早沒有放上來嗎 ?? 我看不出我質疑一個事實 ( 發文者沒有放上証據 ),有道歉的必要呀.... ( 不過如果發文者覺得我用詞遺字太粗糙,那可以和告知我,我願意為了我的詞遺字太粗糙,造成發文者觀看時心情上的影響致歉的 ^^ )

哈哈~~攝影界~~這就是台灣人啦~~

257151435175381681

VISION wrote:
今天是高雄燈會煙火正...(恕刪)


你的照片對人的成份大於對事的成份,要不是照片中的人自己把話說清楚
我也搞不清楚你所呈述的事件是怎麼一回事。第一時間也很難認同你的行為是"正義"的

我認為你的行為可能過度激進,你的發文並沒有同時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對方截斷的樹或是截斷的過程照片
僅以文字敘述以及可能觸法的照片來發表文章,使原本可能是端正社會秩序的初衷變成了找一群人在網路上謾罵的窘況呀~
或許這只是個誤會~希望會有個圓滿的結局


job0715 wrote:
小弟納悶的事情是~明...(恕刪)


我想,告原發文者的機會比較小,但下面這些人可能就比較有機會跑高雄法院了






























Grunder2006 wrote:
我想,告原發文者的機...(恕刪)


呵~~我也有上榜喔

我可是站在砍樹伯那邊的喔

還是是大哥您打算要告我呢
如果是您的話歡迎喔
您這篇我也會護貝起來的
等會我也來問問我的法律顧問吧

EVO007 wrote:
呵~~我也有上榜喔我...(恕刪)



噗~我告你幹麻~

我只是回覆網友,至於您要問問您的法律顧問,那這是您的自由 XDDD



EVO007 wrote:
呵~~我也有上榜喔

我可是站在砍樹伯那邊的喔

還是是大哥您打算要告我呢
如果是您的話歡迎喔
您這篇我也會護貝起來的
等會我也來問問我的法律顧問吧...(恕刪)


好衰唷!! 這樣也被點名......

告.....當然大家都可以告來告去,

只是,會不會被起訴,能不能被定罪,這就不得而知了。


007 大仔:深呼吸一下,大笑三聲,日子會過得比較快樂。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pfc_seven wrote:
這下好了.

依老頭子的照片敘述看來.此雜樹.如不去除.確實會讓水泥河岸崩裂.

樓主可能真的是錯了耶...


哈...這樣高雄市政府是不是還要頒獎狀給邵老頭阿

他很明顯只是為了攝影而鋸樹枝,很明顯不是為了堤防而把整株樹移除

退一萬步想好了,他真的是順手除害

不過這種以自己的看法來代替政府執法的人最危險,哪天會做出什麼事都不知道

他的澄清文還說別人也是在被修剪過的地方拍照,拜託,如果有證據是拍的人剪的再來說吧,不然這樣說只是在拖別人下水罷了,還說自己骨頭硬有原則勒....我看是這個年紀的人只剩"嘴巴硬"吧
Life is poop,pee,fart. Taste your own

Grunder2006 wrote:
噗~我告你幹麻~我只...(恕刪)


我也可以告你曲解他人本意以混淆他人之意思

您有看到我指名道姓嗎?

小心別公親變事主了
用不著道德無限上綱,大話新聞看太多了嗎?
很多東西都沒個準,放下成見和面子坐下來談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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