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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相機真的好心沒好報 (實例) ...

我想換個角度在來討論一下
你的車上發現了一包東西 這包東西對你來說是遺失物還是垃圾?(以不打開這袋東西為前提)

垃圾的定義是什麼??覺得對你沒幫助 用不到的東西就叫做垃圾

如果一個資源回收的老阿伯 背了一袋對我門來說是所謂的垃圾上車 但對他來說卻是可以換錢的東西
那如果我們覺得是垃圾 而把他丟了 那老阿伯是不是也可以來告我門侵占 因為兩方面的認知不同
一個覺得是垃圾 一個覺的對他來說是有價值的東西(破銅爛鐵也可以賣錢 也是錢啊)

那今天司機又載到一個人遺留了一袋東西在車上 我也還是當他是垃圾
也把那袋垃圾丟了 結果失主尋著他所記下來車牌號碼 來找到你
然後你也說你覺得那是垃圾 因為相機對我來說用不到 也把他丟了 那這樣失主是要告你侵占還是啥??

以上兩點 都是有經過手去接觸到 去摸到喔 只不過我都當他是垃圾的把他丟了
那請問我有什麼罪???
用得到的東西叫物品 叫有價值的東西 用不到的東西=垃圾
因為我討厭有人"丟垃圾"在我的車上 所以我也把它拿去丟了
請問我丟個垃圾有什麼罪?

因為那東西對我來說用不到麻 因為我沒打開過所以不知道裡面是什麼東西麻
不要再說沒拍幾張照片就不知道是相機的那種蠢話了 有些東西有常識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什麼了
沒常識的人不知道那東西的價值的話 那對他來說就是個垃圾

所以你是要司機先生好心的雞婆的"打開"那包東西 然後幫你送去警局呢?
還是希望他把所有遺失在車上的東西通通當是垃圾的丟掉啊??
如果大家都冷漠到隨時隨地在搬法條來保護自己 那我想社會上也不再會有熱心的人了
因為他們的熱情已經被你們的冷漠給澆息了

好心沒好報 好心被狗咬 好心被雷親
我想會用到這3句話的
重點都是在對方的態度 對方的態度好 你自然就不會覺得受到委屈
就是因為對方態度不好 所以才會有人覺得自己吃虧了 受到委屈了
那這樣 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很多人寧願砸爛 丟去資源回收 也不願意還給失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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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題外話
現在的台灣真的越來越沒救了 看看新聞就知道了
為了些小事情動不動就要國賠 就告上法院
但是真正犯了酒駕 強姦 殺人的 判的罪又很輕(酒駕3次撞人 判10個月 爸爸強姦女兒 判1~2年)
勞工被操死 重罰3萬 6萬
台灣人對自身的小事都會看的非常嚴重 常常一個不爽就告來告去罵來罵去
就像板上的一些正義魔人 總是把版主的好心輕輕舉起 然後重重的批版主家3人的一些小細節
那早知道就當垃圾一樣丟掉就好了 反正失主也不知道他的相機是被誰撿去 被查到了一律說是垃圾就好啦

希望正義魔人能去爭取大環境的好處利益 而不是為了小事情而在那邊搬法條
HTC的工程師被操死了 請正義魔人去檢舉宏達電或是自家公司的老闆吧 叫他們不要亂用責任制
台灣的法律是保障守規矩+沒錢的人 對於不守規矩的 法律千萬條 比不上黃金一條
dormcat wrote:
歐美基本上相信人性本善,一旦你背叛這種信任,代價會極為嚴重


我們也是相信人信本善啊 但正義魔人就不是啊 先搬法條來保障自己再說
老是站在白目失主的立場去想 那怎不站在佛心失主的立場去想啊??
我看正義魔人應該都是人性本惡吧 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

東西會還就是會還 不會還的就是不會還
等到有人來跟你勒索或是被你發現他侵占到你的東西時 你在搬法條吧!

多久還才叫久??一分鐘?一小時?一天?一個禮拜?
我告訴你 遇到白目失主 一秒鐘就叫久了啦!
東西丟了一個月後才被人撿到 那撿到的那個人馬上送去警局
結果反而被告侵占一個月 那那個人是不是很衰 因為他也不知道撿到的東西是遺失一個月了
對失主來說已經是"一個月了" 但對撿到的人來說卻是"馬上 立刻"
兩方的認知不同 所以還是撿到東西的人該死囉??
因為他聽了正義魔人的話 "馬上"送去警局了 但卻還是被告了 因為那東西已經"遺失一個月了"

上幾樓的在火車上撿到手機的
如果失主住高雄 結果火車開到台北才被發現被撿到
那失主白目一點的就會認為是撿到的那個人是故意A起來的 但事實就是真的到台北才被發現 火車上也沒監視器
所以檢到的那個人是好心沒好報還是衰?
佛心的失主知道有人撿到手機並願意歸還 那他感激都來不及了怎可能還會去在乎他是怎撿到的
flyinair0916 wrote:
我想換個角度在來討論...(恕刪)


你把相機當垃圾丟掉? 那當然很OK,只要對方找上警局的時候你老實告訴他你扔在哪

完全不知道你舉這個例子幹嘛? 想不到理由反駁所以開始亂舉例嗎??


撿到遺失物,不管有沒有價值你都有各種處理方式 ex:送交警局 扔掉 還是自己幹起來

遺失物是否有價值由拾取人以及遺失人來決定,當兩方意見不同那可以好好討論

你可以把一袋垃圾當作保值物品送交警局待領.

也可以把一袋黃金當作垃圾扔到垃圾場.

反之亦然


後續被告? 上法院討論吧. 看看別人能不能接受你把垃圾當黃金 或者把黃金當垃圾的價值觀.

不過這些跟今天的事情有關係嗎? 就事論事看來對某些人來說是天大的難題.


今天撿到的是相機,原PO也認為這是有價值的物品,但卻用最不保險的方式來歸還原主

這不是啥現金袋還是麻布袋可以忽巄過去的. 而且原PO也知道那是怎樣使用的物品.

他知道價值 也知道相機裡存有相片,那他最該做的就是盡快送到警局招領.

而不是自己扣起來當柯南來尋找失主.


有人說撿到一秒鐘也會被告...我實在不懂那麼怕被告幹嘛ZZZ

被告跟告的成是兩回事 一秒鐘侵占會不會被起訴還是問題勒 顆顆

撿到一個月前遺失的物品? 你老實跟警察說很難嗎?? 要告你還得舉證

你真的幹走一個月才來歸還哩. 舉證看看阿?

規規矩矩的還怕別人反咬一口? 咬的到嗎?

很怕好心沒好報啦 好心被雷親啦...BLABLABLA

怕失主是白目就不當好人? 這可真是個轉行當人渣的好理由.

以後政府宣導撿到東西直接幹起來比較好... 至少解決了白目失主的問題
ty880336 wrote:

你把相機當垃...(恕刪)


看來這位失主真的很有空很有閒耶

沒事就喜歡上法院上警察局去跟人家談論事情

又不是每個人都有空或是喜歡上法院上警察局

人家不想去上法院上警察局作筆錄都不行嗎?真是咄咄逼人啊

這位失主的言論也很妙很確實的二分法~不是好人就是人渣

那我想一堆正值善良的老百姓可能都要被你當人渣囉

這位失主感覺真的應該就是失主了

一直站在失主的角度去批判撿到東西人的心態

而不會去檢討失主自己口氣不好喜歡當大爺的心態

那請問你的相機去警察局領回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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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目失主是人渣 那撿到東西熱心還回去的人也是人渣嗎?

看起來這位失主真的很喜歡當人渣喔左一句人渣右一句人渣

那請問版主有幹起來嗎??撿到東西的是版主還是他爸爸呢?

那他爸爸有說要幹起來嗎?

我想你的先入為主觀念很重 都認為別人撿到東西都是想幹起來的

你的觀念應該就是人性本惡喔 都感覺別人會對你不利

ty880336 wrote:
怕失主是白目就不當好人? 這可真是個轉行當人渣的好理由


當臺灣越來越多白目的失主,就會讓好心人越來越少

沒把東西撿起來熱心去還人就叫人渣? 你這種標準,那些白目失主豈不是連人渣都不如了嗎?
tracer1000 wrote:
當臺灣越來越多白目的...(恕刪)


不不不,人渣是指看到遺失物幹起來

或者一直想要拿去填海的人 顆顆 (超不環保的哩)

況且 白目失主是人渣 你要學著當人渣嗎?


話說這邊原PO家屬還真不少...上兩樓您是原PO的老爸 還是姐姐?

cwl0083 wrote:
其實樓主感覺不出自己...(恕刪)


我搞不懂為何要對失主有同理心 ?

他是我親人 ? 朋友 ? 答案他對我只是個 陌生人吧 ...

我管他裡面的照片是幾千幾百萬 .. 我管他相機是多高規格

重點找到失主還他就對了 ....

我搞不懂為何要一直為對方設下立場 ...

難到說今天因為失主自己遺失這台相機 ~ 照成他後續無法拍照或接案子 ~ 損失上千上百萬 .. 這些責任都要

算在好心幫你撿到相機還你的人嗎 ?


如果今天失主換成是我 ... 那個東西對我很重要 .. 再遠我也親自過去拿 ... 順便好好向對方道謝 ... 就算人家

要求傭金 ~ 你可以選擇要領回來花三成的錢 ~ 還是不要領就真的當不見了就好 ..

如果相機裡有不雅的或什麼見不得光的 ... 那你當初就該好好保護著它 ~ 而不是遺忘在人家的車上

如果要經過他的同意才能拿回去家裡把玩 ... 就不用那麼大費周張 ... 直接還他就好 .. 還需要看內容找失主嗎 ?

就像人家講的 .... 假設東西真的不見了 .. 你也不用抱太大希望能找回 .. 真的找回來算是撿到的 .. 心懷感恩

的心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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