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何謂攝影人? 不曉得所謂攝影界有沒有不成文的道則規章?


Dave5136 wrote:
我重新用這個例子來說明:


您不必再舉任何例子了,您所舉的每一例子全非小弟原意!強逼小弟接受這樣的意思出於小弟,
此舉為何? 這樣還不能算是扣帽子? 您只是一心想扳倒小弟如此而已.
這樣就算讓您贏了您也會很開心嗎?
您講得似乎很有道理但小弟並未想表達您所表達之意!

管您說什麼人一開始是您先開始以開車為例小弟才以您的邏輯去做賓士人一例為反證
小弟打從心底沒喜歡過什麼人什麼人這樣的標籤才有此一文!這些都是小弟的反諷!
而小弟之所以長篇大論只為讓您了解小弟之原意.

小弟之所以跟您道歉不代表全是小弟的錯!您也有錯!
您錯還不承認看了就很討厭!小弟才出口酸您!
小弟了解您所表達的意思也接受您部分的建議,但那些都不是重點!
因為那都是您自行捏造想像出來的模樣!全是您誤會了小弟!
一心想把您所虛造出來的假像套在小弟身上!
有本事您就從小弟的每句話都回應像小弟一樣!
而不是選擇您有利的話回應!這全都是您在斷章取義!
在這樣下去只是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不見得得非出個高下或對錯!
因為這就是價值觀上的差異,您總不能逼著我去信你那套狗屁倒灶的理論.
因為那不是我的想法您硬要小弟套上這莫須有的罪名小弟死也不服卻因您是長輩才有所退讓
我有我的道理您有您的哲學,道理只能傳揚您這樣霸道逼人只是更失人心!

小弟一再解釋攝影人不是小弟所能決定的!
有本事您去跟版上的人講不要用攝影人一詞阿!
而不是在這邊跟小弟爭,小弟用攝影人一詞就像您解釋的拿相機之人也是行得通的!
既然如此為何小弟要改? 小弟都已經說接受您的見解了您到底還想怎樣?
何為攝影人? 不曉得所謂攝影界有沒有不成文的道則規章? 這兩者都是疑問句!
疑問句錯了嗎?這是小弟的發問!您到底是在不爽?什麼想為自己搞錯而辯解什麼?
都一再強調說小弟了解攝影人=持相機者
您也不聽只會自顧自地謾罵謾罵小弟怎樣又怎樣錯了,
就算不服說了道理您也不聽小弟也只能默默承受這樣不是很委屈?

小弟說您的說法跟做法相左您也沒那膽量承認小弟連跟您繼續講解的心都沒了.
您一直認為沒有偏袒攝影人一詞,卻一心執著於攝影人這就是您相左之處!
反正說得再多再有道理都於事無補,您就是不敢承認您的錯誤!
若您還是不懂,小弟便不再回應,說再多也是對牛彈琴.
您就可當全是小弟的錯您都沒錯就好了,反正要您拉下臉來簡直比登天還難!

小弟不大會標線,標線後排版都很亂,反正標了您也視若無睹,只選擇您有利的部分來看
只看您自以為是的觀念而不管別人如何跟您解說,您想怎樣看待小弟那就隨您吧!
反正事實不會因為您的惡意毀謗而改變,小弟自認無愧於心即可.
小弟自認已經到了極限最近也很多要事纏身無心再為此辯解

最後只想請教您是否有辦法做到大家所討論的這種道德規範?
這也只能自由心證沒辦法求得你真實的行徑,您隨口說說也無從證實
但如果沒有難怪你要一直為此爭辯...

Gaul wrote:
首先,小弟我必須先說...(恕刪)


寫了漏漏長,氣消了沒有 ?
現在網路這麼發達,沒圖沒真相.
有正義感是很好,但正義感最好當場發揮,事後雜雜念有用麼?
相機版之前不是有位老頭子 "修剪" 樹枝拍照? 可以搜尋一下.
下次還要指控誰,請明說,01絕對可以給你想要的溫暖 ~
恩 我是知道所謂的路邊攤要付錢...

我女朋友之前有擺攤 只是這錢...是黑道的在收...警察照樣會來開單...

請問樓主 你指的路邊攤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

合法路邊攤應該都是在指定地點 或是在夜市吧!

說真的 我會去夜市吃飯 但是我基本上不在路邊攤買東西 吃東西

我實在是很怕那些小吃攤的瓦斯桶!

我小時候就差一點因為瓦斯行氣爆死掉!!!!

你可以找這新聞 台北市松山區富錦街 氣爆

就像你說的 你"感覺跟態度" "專橫霸道" ... 這是你的感受...

對我來說 占用馬路 人行道的路霸更讓我厭惡~~~

如果你覺的路邊攤 擺攤是可以接受 那麼你覺得會危害到普通路人的路權並不用去維護!

因為氣爆死亡 受傷的人是他們活該

為了避開路霸走到馬路上被車撞到 這也是只屬她們倒楣

哪我也無話可說

同樣的在樓主回答的話裡 為何不去MOTEL拍

你為何能接受路邊攤買東西 吃東西? 因為方便跟便宜點~

HOTEL拍照有一個基本開銷! HOTEL拍照 燈光要求很高!

因為樓主不玩攝影 所以你不知道HOTEL拍照 光源設定很複雜也需要很多器材 燈光!

通常外拍團也是付錢的! 有個組隊 他來組織人 約MD

參加的要付費!


很有道理,不過您可能不知道很多路邊攤是需要租用場地連擺攤在騎樓都要付錢的.
那麼試問您看不看路邊攤呢? 您是否吃路邊攤小吃? 買路邊攤雜物?
路邊攤是為求生活,給我的態度感覺並不是那麼的專橫霸道
雖然做得事情是相同的並未好到哪裡去,不過今天夜市裡沒有路邊攤
您會想去逛夜市嗎?這已經算是融入台灣的生活文化之一了.
甚至也有很多觀光夜市都是擺路邊攤起家這已經有了規劃也合乎了規則,
法理之外也得通人情,小弟並不是認為路邊攤占用路沒錯而是錯不至此.
您也可以跟小弟說攝影是為求生活,小弟也會接受,
不過路邊攤只能擺在路邊,攝影是隨時隨地都能您可以選擇去hotel棚拍
要外拍的地點更是多不可數,何必選擇這種時段這種地點?
這其中還是有差異性在的.以上不知這樣解釋可否行得通?
A850 E30 35G85G135ZA 24-70ZA 16-35ZA 小白G http://www.wretch.cc/album/colormebad
攝影有很多類型

也有分很多門派


所以"攝影人"並沒有一定的定義



像我個人就純粹喜歡記錄生活點滴,出遊照片,拍拍學校帥哥 ...... 之類的而已


像我對外拍就沒有去涉獵
文言文 VS 白話文

看的眼睛都昏了

統籌感想:

A:同樣身為攝影愛好者你們怎麼看待這種類型的同好??

B:不要把所有的攝影愛好者跟那種沒公德心的人一起相提並論!!!


巴拉巴拉巴啦......

是這樣嗎?是這樣嗎??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如果不是,
不要砲我....(逃)
(裝備還沒衝齊.無力上戰場.......)

我個人覺得如果我遇到也會很不爽.可是我也算是俗仔 只敢背後罵罵兩句而已


ps我不是攝影人只是個還沒入學的超級新人(沒相機阿>"<還在爬文學習中)
Gaul wrote:
…但小弟並未想表達您所表達之意!...(恕刪)
Gaul wrote:
…您錯還不承認看了就很討厭!小弟才出口酸您!...(恕刪)
Gaul wrote:
…全是您誤會了小弟!...(恕刪)
Gaul wrote:
…因為那不是我的想法您硬要小弟套上這莫須有的罪名小弟死也不服...(恕刪)
Gaul wrote:
…小弟說您的說法跟做法相左您也沒那膽量承認...(恕刪)
一面拼命喊冤,一面又拼命加罪於人。你真有趣。

Gaul wrote:
…何為攝影人? 不曉得所謂攝影界有沒有不成文的道則規章? 這兩者都是疑問句!
疑問句錯了嗎?...(恕刪)
文法沒有錯。出發點錯了啊!

Gaul wrote:
…小弟只是覺得那些器材很占走道位置!重點不在於器材本身而是在於使用者!
管你是拿雨傘還是拿相機...(恕刪)
這是你之前的發言。你也認為重點是公德心,不是攝影吧!所以你的標題問錯方向了,不是嗎?還要繼續強辯?

Gaul wrote:
…最後只想請教您是否有辦法做到大家所討論的這種道德規範?...(恕刪)
佔用道路「當然」是混帳加三級,沒有什麼好爭論的。我當然不會幹那種事。


說實在話,我本來的意見,也不過就是9樓那幾行字。後面都是你引戰,我奉陪。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