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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相機真的好心沒好報 (實例) ...

跟我上次在火車上撿到手機一樣

像往常一樣在火車上睡著
可是聽到手機一直響卻不接
車子已經從新竹開到了台北
我家在松山
過了台北 手機一樣響不停
我就走過去看看發現有一個位子上沒人 可是卻有一支手機
我就把手機的電話接起來
我:請問你是遺失手機的人嗎?
失主:對!那是我的手機
我:那手機要怎麼給你呢?
失主:我在中壢!你可以幫我拿來中壢火車站嗎
我:.... 我家住松山耶 而且快到了
失主:那要怎辦?
我:那我放在松山站的服務台 你自己有空在過來拿! 再見


心想..怎麼會有人要拿回自己的東西還要撿到的人送過去?
又不是從你身上搶過去的 好像要人叫別人還你一樣

tom790724 wrote:
我:那我放在松山站的服務台 你自己有空在過來拿! 再見


幹得好!

原來厚臉皮的失主還真不少! 還以為拿去給他是應該的!
唉~ 這社會是病了嗎?
EOS 40D + 17-55 F2.8 IS USM + TOKINA 12-24 F4 DX

yivtfa wrote:
很無聊的把這篇討論串...(恕刪)

這國小生活與倫理就教過了吧!!
須要懂很多法律嗎?
撿到東西就立刻(盡快)送去警察局就是了!
一點都不麻煩...
tracer1000 wrote:

撿到東西第一件事是直接扔掉,最省事,除非你家缺相機又不怕被抓到

你又在教導別人犯罪了嗎?
你撿到東西你把撿到的東西丟掉...
就是把別人的遺失物納入自己的管領力而去處理這個東西
直接構成侵占行為
不管警察能不能抓到你...你就以經犯罪了!
撿到東西儘快拿去警局就一了百了...頂多填填資料
像樓主拖2個禮拜就比較麻煩...可能要做個筆錄證明一下自己沒有侵占行為&意圖
但也不是什麼大問題...不會被告的!
像你這種動不動就提什麼拿去丟掉....心態就很可議!

你在談什麼禮讓行人...什麼好人壞人的同時
你就已經在教人犯罪了!
只會說什麼動不動就搬法律的人像刺蝟...
殊不知真正高等國家正是法治國國家!
多數人懂法律...並懂得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例如德.日.英.美...
台灣還差得遠呢!
都不知道你舉歐美的交通觀念是懂不懂他們禮讓行人是架構在高額的罰金下嗎?
撿到就還啊!拖了這麼久當然心態有問題!!沒被告就不錯了!!這是取暖文喔!!!
我老闆上次在丹鳳被搶包包還被砍一刀~
過了一兩週丹鳳警察打電話給我說有個包包內有電話簿有我的名字~
問我知不知道包包誰的!!我就告訴他我老闆被搶的事!!
那警察跟我說:喔!是搶案喔!!那撿到包包的阿伯要再叫他來警局問問!!
所以!!東西沒事不要撿!!不然怎麼會有一堆人撿到東西不送警局往郵筒塞

richard7083 wrote:
你又在教導別人犯罪了...(恕刪)


甚教人犯罪

是教人不要沒事找事做,東西沒事別亂撿,

不能丟就別撿,在車上就當垃圾扔掉 (天曉得是垃圾還是寶物或是炸彈,不要去打開來看跟把玩就行了) :-)

歐美國家行車禮讓是因為罰金? 真是無言又好笑..果然是臺灣教育下的壞心態,所以我說大家喜歡把別人當壞人,就別期待人家對你好

在美國開車,根本沒人會搶道,會亂按喇叭,這是常識,罰金? 你以為美國滿街都警察嗎? 我不能說百分之百的人都這麼乖,但比臺灣好太多了

因為大家開車的心平氣和,都對別人友善,別人就對自己友善,這跟罰金有甚關係? 別以井觀天好嗎?

如果每個失主都像大爺一樣在追賊,命令好心人親自把失物送回來,且威脅報警,那誰還想當好心人呢?

將心比心,這點道理都不懂的失主東西找不回來是活該...

奇摩子的問題都不能體會嗎? 甚麼人叫做白目? 這類失主就是標準的白目...沒犯錯但就是顧人怨....


lukesu wrote:
那警察跟我說:喔!是搶案喔!!那撿到包包的阿伯要再叫他來警局問問!!
所以!!東西沒事不要撿!!不然怎麼會有一堆人撿到東西不送警局往郵筒塞


+1 真的是這樣

東西沒事千萬別撿

萬一是兇殺案,包包裡面是顆人頭..有你瞧的....

現在這種世道,別期望失主會給你好臉色(也不是沒有好人,但別期待太高)

不是也遇過車禍受傷被好心人救去醫院,家屬反而要告好心人是肇事者嗎?

現在是自掃門前雪的時代,東西丟了就算了,如果遇到樓主這種會好心來還的

小弟我肯定親自去取,且定要酬謝他們,完全不會去想對方把不把玩的問題

做人不要太白目....當兵就是會有很多天兵,社會上也是一樣,

如果連一點人情事故都不懂,還要當大爺叫人家"還到家裡!"...

真的不如別撿放著爛,在車上就當垃圾扔掉,沒人規定你亂丟在人家車上的垃圾人家不能處理

你不當它是垃圾可車主可以當它是垃圾呀..
這樣想想

如果你有一台很高級的相機,價格20萬

有一天你把它弄丟了

有人撿到它

因為它是非常高級的東西,所以別人好奇拿來把玩一下

但是因為要找到失主,他把SD卡拿來讀照片,進而連絡到你,

你本來丟了20萬元的相機,如今又找回來了

這時你一要人家送回來給你,二要去查對方為何把玩你的相機,三要怪對方還得太慢

請問,這不是一種白目的行為嗎?

對於高貴的東西或好奇的東西,人家會把玩根本是人之常情,只要沒弄壞,連這也要批,不好笑嗎?

再來你丟東西在人家車上,難道還限時對方在時限內歸還,否則一律當侵佔論處嗎?

以後有人報案遺失,只要超過兩週沒拿回來,再有好心人拿回,都當侵佔去法辦嗎? 這樣還有人要當"好心人"嗎?

真的是....太白白白白目目目目了!!!!!!!!!!!!!!!!!

都沒想過人家是好心才還,萬一人家一想糟了,拖了兩週可能會被告侵佔"兩週",乾脆一不做二不休ooxx

請問是誰的損失?????????

我們都可能是"失主",所以對撿到東西的好心人如樓主,記得摸著良心去鼓勵,不要用聖人道德標準來審案,讓人看了吐血...
tracer1000 wrote:
這樣想想如果你有一台...(恕刪)


撿20幾萬的相機,我就自己藏起來用,要麼干脆賣到對岸去算了。

不僅失主白目,網絡白目更多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和法律魔人。

tracer1000 wrote:
在美國開車,根本沒人會搶道,會亂按喇叭,這是常識,罰金? 你以為美國滿街都警察嗎? 我不能說百分之百的人都這麼乖,但比臺灣好太多了

你真的在美國開過車嗎?
貓,鐵道,cosplay https://www.flickr.com/photos/dorm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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