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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當事者已有回應,更新於1F)


SPRITEANDICE wrote:
不管你是砍還是鋸還是...(恕刪)


沒錯!植物不分大小顆,不是你的,破壞就是不對!若前面是顆美麗的鬱金香,被"修剪"了,
還可以硬凹說太"小"顆了嗎?國內的知名攝影前輩阮義忠老師曾表示,攝影作品能完成,
一半的功勞要感謝被拍攝的對象,沒有他們,攝影作品無從呈現。所以尊重被拍的對象,
和所處的環境,是一位攝影者該具備的素養。攝影者本來就是要克服環境限制完成攝影作品,
而不是破壞環境去完成作品!

既然承認做了,就不用扯到別的事上,承認就對了,是非對錯社會自有公評,
說太多,只是增加別人的反感。

另外,如果是善意提醒樓主法律問題,或者要大家不要罵太狠,都可以溫和地提出來,
若是一昧咄咄逼人地說樓主有問題,要承擔法律責任,或者不斷指責網友太苛責,
都餘事無補。

說真的,我也不覺得人肉搜索是最好的方法,但是在公權力怠墮下,有時人肉搜索是不得以的
做法,希望藉由輿論的力量,導正社會風氣,也順便提醒政府螺絲釘該鎖緊點。

我們應該感謝樓主的仗義直言,雖然他沒很完整地圖文並茂呈現整個事件,但瑕不掩瑜,
他的用心值得肯定與鼓勵,社會上不就是有這些雞婆的人,一點一滴累積進步的嗎。

我剛看完阿伯在flickr上面的回應了,
他打算要提告,
相關的人員都要小心被告,
以上!
看起來是野生的菩提樹,沒人會在這種堤岸上種樹,這種樹如果在屋頂上長,它的根會分泌根酸侵蝕破壞水泥。好奇的是看到在現場修剪的樓主有沒有繼續拍下去?還是不屑的立刻走人?
樓主指當事人造成破壞,還可説是一面之詞。謢航的人卻只能憑空猜想,
認為無破壞。
如果我是當事人,最想確定樓主有沒有相片証據,最好能迫樓主翻出底牌。
可能看對方蠻斯文好欺負才敢嗆(不然想怎樣?)...我就不相信對方嚼檳榔嘴巴刁根煙.手裡拿保力達.他敢嗆不然想怎樣?..@@.

datapay wrote:
我剛看完阿伯在flickr上面的回應了,
他打算要提告,
相關的人員都要小心被告,
以上!



旁聽席報名要在哪報名呢?

yosi067 wrote:
名模夢露胸試鏡 吸金...(恕刪)


這篇新聞真的沒交代清楚,我搞不懂到底是哪家工作室,哪位攝影師......

EVO007 wrote:
旁聽席報名要在哪報名...(恕刪)

+1
控辨雙方可以陳詞
幼稚愚蠢的夢

EVO007 wrote:
旁聽席報名要在哪報名...(恕刪)


上flickr聯絡因該有機會旁聽,

我看這事件因該會變成樓主等五位好友與阿伯之間的糾紛了,

此樓看了幾頁下來,感覺阿伯的行為好像被放大檢視了,

如果樓主能夠PO出那些被鋸掉的樹枝的對照圖會比較有公信力,目前來講阿伯勝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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